我有個同事21歲,她18歲的時候懷孕,所以跟她的男友奉子成婚,他們的年紀一樣大~
我以前打工的時候會跟那個女生聊天,她說她跟她老公離婚了,小孩的撫養權在爸爸那裡
我就問她,為什麼不是在妳這裡?
結果那個同事跟我說,因為她沒有能力撫養她的小孩。所以她簽了志願役,因為她說志願
役的薪水很穩定。
害我想到那個女孩兒演的當兵日記==
她跟我說 她前夫現在也交新女友了 她很難過每天都在哭:(
聽了是滿不捨的,因為她要上班還要上課,她現在是大二夜校的學生。
可是我也沒辦法幫助她什麼,所以她難過的時候,頂多就安靜聽她哭:(
有時候小妹會想,如果不小心有小孩了,可是沒有能力撫養該怎麼辦@@
自己的結論是不要生,有能力再生回來,因為照顧一個生命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我覺得要
做好準備再生比較好
不過我有個叔叔,已經40多歲了還是領日薪的那種工作,可是他有五個小孩,其中一個已
經24歲左右的小孩了,可是因為是重度智能障礙,所以沒有工作能力。
可是他們一家感覺也過得滿快樂的@@
男孩兒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