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很長. 朋友不會與人說. 盡量整理一下.
為這個崩塌關係找一個釋放與同理.
這是我朋友.不是本肥宅.肥宅很好.謝謝
他們離婚官司.膠著下的進展是法官勸解的.
為了讓小孩可以入學(不用再等一個不簽文件的孩子爸)
為了很多手續可以辦下去.
律師(對男方)說: 你不簽法官也是會判
諸多次的開庭拒離. 只為不付孩子的養育費用
後來法官說: 我們這次先辦這個. 其他之後再談。好歹的讓男方甘願簽離了
雖然簽了. 養育費還是無法支付. (法定的保母月費約19K. 對方認知是15K)
那日男方還岳母的錢少了. (先前借鉅款買車.分期償.拿一部分去填補保母費1/2)
還乾脆的掛岳母電話. 一句話沒錢還.
朋友及媽媽帶著文件前去男方公司. 請公司處理. 男方覆蓋一張躲避卡
原來男方過去對同事稱拒絕吃飯交際. 是用太太(朋友)不允許當理由
對朋友則是說. 公司要加班到晚上. 兩面謊言中間. 是外面第三者
朋友與男方公司老闆也認識. 見面後終於將雙方的斷層兜了起來
老闆會同會計.同意由男方薪水中扣兒童養育費(擺爛不付的部分)
其實這個故事沒有悲傷感. 只是實際上會痛. 一種無聲的劇痛
我問.男方的家庭也是這樣的嗎?
她說.是的. 男方的母親也是因為先生外遇離開.(背後被怎麼說就不知道)
我說. 所以他是在層層謊言中迷失了自我
友人. 是阿.他已經分不清楚謊言中的謊言何者為真了
關於探視權的部分.
雖然孩子小. 可是父母對她的感情.冷暖自知
即便法律上有探視(看與被看)的義務. 卻不是每個人都想看孩子
友人說. 大人可以決定要不要看小孩. 小孩卻無法決定要不要給大人看
律師告訴她. 看有很多種看法呀. 有見到就可以了
結果變成. 阿嬤牽著孩子去給爸爸看. 有看到一眼了.
孩子跟阿嬤說. 阿嬤.可以關門了。探視就算完成。
這是一個離婚課程班教本上寫說. 要教孩子.爸爸是好人
在現實上卻不通的矛盾.
過去一切謊言在婚前都藏的很好. 有露出過馬腳. 但被掩蓋掉了
原來第三者們沒有斷過. 孩子成了他們婚姻的試金石. 擊破謊言
心痛故事告一段落。
然後我發現很重要的一點
朋友孩子的幼稚園常常煮南瓜粥當午膳.(大概是連幼幼班一起煮)
小孩子吃膩不想吃.在家也不吃飯
轉吃零食.因為幼稚園也有零食
有種本末倒置的感覺...我是開火後才發現飲食的重要
朋友.有工作.要上班
前夫.不管家庭.擺爛
小孩.被迫早熟
時間不早了.該休息了.
祝各位新年快樂.開工大吉~~
手拙描述的不好的部分還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