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店員
隨時觀察客人的一舉一動是很正常的。
今天是個下雨天
店外放了傘架。
因為正值餐期,架上傘不少
那時候我正在清理桌子,剛好面向門口
看到兩個應該是我們學校的學生(男
他們是吃完,剛結完帳的客人
發現他們在傘架那裡踟躕很久
從唇語我看出來他們其中一個人的傘似乎被偷了
那時候的我正在考慮要不要把店裡的愛心傘拿出來借他
然後我就看到
那個傘不見的男生
拿起
我的傘
準備
把他
幹走
哇,現行犯
我走出去「不好意思這是我的傘」(附加臭臉)
他「可是我的傘被偷了」
Wow! So what?
哇噻
哇噻哇噻
傘被偷可以當作你犯罪的藉口理由?
荒謬至極
傘就是被你這種人幹走的
竊盜就是竊盜!
不會因為你上一秒是竊盜的受害者而成為阻卻違法和罪責的事由!
偷東西還有理了 ㄏ 笑死人
幹 但是因為正在餐期我不想浪費時間
我就塞給他一把爛爛舊舊的愛心傘我就回去忙了
ㄇㄉ良心狗啃的
ㄇㄉ還要上班到12點 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