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ttalk5566: 法規是來遵守的不是來咬文嚼字鑽漏洞的 09/03 22:49
推 lazybr: 這不是玩文字遊戲,而是一個重要的原則,不能使用後來修改 09/04 00:04
→ lazybr: 的規定去處罰過去的行為 09/04 00:04
推 almastria: 原po並沒有覺得應以新7-1去處罰iLeya板友吧。原po說的 09/04 00:40
→ almastria: 是就是因為過去的舊7-1不夠嚴謹完整而板主決定修正7-1 09/04 00:40
→ almastria: ,然而也因為舊7-1的不夠完整,導致了iLeya板友被水桶 09/04 00:40
→ almastria: 。既然舊7-1應修改,那麼iLeya板友案是否也不該以應該 09/04 00:40
→ almastria: 修正的舊7-1來處置? 09/04 00:40
推 lazybr: 公告的水桶條文不是7-1而是1 09/04 02:23
→ ttalk5566: 現在就是在鑽人數上限漏洞 09/04 06:57
wait wait wait 不對欸~
這篇是在詢問板主對於板規的解釋
因為修正前的7-1不是那麼完整
所以才會問到底怎樣算是引戰
就是因為沒有明確的定義
所以需要由板主自行來判斷
不是嗎
跟棒球一樣
好球帶邊邊角角的球
就看主審要不要揀
所以發這篇文
說鑽漏洞太沈重
只是希望有個解釋
讓之後的發文可以有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