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ntiida (黑框控肉范(」 ̄▽ ̄)/?5)
2019-12-22 19:04:08(一)經使用者檢舉
(二)文章內容
(三)裁定說明
經p使用者提供證據確認是經當事人同意
故解除水桶
(四)援引板規
(五)設定紀錄&使用者資料
作者:
Puehong (Puehong)
2019-12-22 19:19:00麻煩以後查證好再桶好嗎
作者:
O928 (0928)
2019-12-22 19:30:00好QQ
作者:
Noemi1106 (超級喜æ¡)
2019-12-22 19:34:00范范辛苦了。應該是刪推文的要註明吧,難道板主還要一篇一篇檢查嗎?板主辛苦做事還要這樣被酸 拍拍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9-12-22 20:23:00當事人沒檢舉 板主這樣搞剛了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9-12-22 21:25:00呼~今天做了好多事 好忙好忙
辛苦跟先查證是兩回事吧......難道就因為辛苦所以在判決上可以比較馬虎?
刪推文應該自附證據,不然誰知道是不是亂刪增加版主工作量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9-12-22 21:48:00自附證據也要看看是否屬實 哎呀好累,還是依板規行事唄~
這類比較關係自身權益的還是要當事人檢舉就好這篇案件看來也是因為推文者不小心推了比較關係個資的文 所以要求刪除另外再多嘴依據,如果要自付證據的話 是不是代表被檢舉*(不相干人士檢舉) 板主還要發信問過被刪推文者?這樣搞才是 真。板主辛苦了
作者:
Puehong (Puehong)
2019-12-23 07:14:00我是第一次遇到會有版主主動去爬刪推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