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89005 (掰咖等級:77 EXP:99.9)》之銘言:
: 發生了那個迪奧少年砍死路人的新聞
: 所以跟世紀帝國群的人聊了一下
: 這個群的人大多是男生 20~30歲不等
: 聊到關於私刑正義的事。
: 我說,再怎麼樣,我就是不能去鼓勵犯罪,我認為這是做人的底限。
: 當你說出"支持私刑正義、支持某某人去給他一個教訓"
: 請問,你是真的支持嗎? 你不是,因為某某人真的去實行私刑正義的犯罪後
: 有罪的是某某人,不是你。
: 你只是在網路上的垃圾鍵盤支持,你才垃圾,
: 你那麼行 你自己去 不要在那裡贊聲別人去實行一件犯罪的事情。
: 在網路上給一個生病、受傷的人集氣與祝福,這是美好的
: 但在網路上叫人家去私刑,是噁心、偽善的,你什麼責任也不必負
: 憑什麼說你支持呢?
: 再換句話說 平常罵他們8+9 有事又在那裡風涼話叫他們去私刑正義的最噁心
: 偽善、噁心、沒好到哪裡去。
老實說對於廢死與否我是站中立立場
但今天問我一對夫妻朋友
他們說如果他們女兒像這樣被殺的話
他們應該會去把加害人殺了之後再自殺。
我想表達的是,不論廢死與否
我都不鼓吹私刑正義
但是
如果當我為人父母之後遇到小燈泡那樣的事
也許,我也有可能會像我朋友說的那樣做吧?
就是說
鼓吹是一件事
但自己要不要做又是另一回事了
惡法亦法
但是否有死刑其實跟「惡與否」真的有關嗎?
站在某些學者的立場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小燈泡的命與犯嫌的命一樣都是命
(當然我也覺得他的行為連垃X都不如
但是他們認為
即便是法律,亦無任何理由得剝奪他人的生命權
也許這種立法方向就是文明社會的一種表示
我想說的是
無論廢死與否
我們都不應該鼓吹私刑正義
也許我會這麼做,也許誰會這麼做,沒人知道
但也許在那個科技更為進步的未來
可能會有更兩全其美的辦法也說不定吧
這就是法界的人們致力的方向囉
法律總是會隨著時代進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