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滿渣的
想故意擺爛讓自己被約談
然後再提出離職意願
這樣子就不用忍受20天的尷尬期
但....
其實會對小主管很不好意思
他人真的很好 也會教人
問他都會回答 他不懂的部分也會問廠商
他的工作我是幫忙分擔的人手
還是先找工作吧
約聘就約聘
約聘薪水都比較高
等百日後
事情告一段落
再提就好
等我爸回去上班
他就干涉不到我了 (。・ω・。)
媽媽知道我決定找法規來一條一條跟公司算
一直要我忍 做人不要那麼絕
我已經無所謂了
妳知道妳兒子被賣去當老闆的護身符
還違法兼差欸
而且領基本工資而已喔?_?
人生苦短
我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