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先有後婚、有了不婚

作者: freshguy (懷念不如相見)   2021-10-11 00:19:57
※ 引述《heartlock (heartlock)》之銘言:
: 剛剛看完俗女2最後一集
: 有人說第二季太油了,還是第一季好看
: 嗯,我同意
: 先說我沒有歧視男同的意思
: 只是那幾段男同感情掙扎的感情戲實在看不下去
: 不知道是演得不好,還是劇情太突兀
: 就是感覺很怪
: 戲裡陳嘉玲小孩生了,依舊沒結婚
: 想問問板上女森
: 妳們可以接受先有後婚,或是有了不婚嗎?
: 也問問板上男森
: 你女朋友有了你的小孩,你能接受她生下後不跟你結婚嗎?
今天興致好,就來聊聊「婚姻」的歷史好了
婚姻是什麼?酒宴、儀式、承諾?對,但也不對...
婚姻其實是一種民事契約,約定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要遵守許多事項,
如:性忠貞、財產權、遺產繼承權、照顧與撫養的責任...
甚至婚姻契約結束後,仍然有部分效力存在,如子女探視、贍養費等等。
如果明白這個契約的本質,就可以思索研究:簽下去,自己是利或不利的一方
例如:女友有了孩子,但沒婚姻契約,孩子會不會仍然判給你?
仍有可能,因為可以驗DNA,法官也會看經濟狀況來判
雖然孩子是人不是財產,但法律上跟判財產屬於誰是差不多的。
那不簽除了心理不安還有甚麼困擾?嗯...我暫時沒想到
五六十年前的人簽了就幾乎不能反悔,有保障的意思在。
現在的人簽了...不用我多說了。
至於性忠貞、贍養費這些,都可以一一思考,當作簽個大合約去想,分析利弊,
思考最好與最壞的情況,然後也許去找律師設計婚前契約。
我建議各位與其用直覺用情緒面去判斷,不如去讀一下民法吧~~
作者: KasmirLo (科科科~)   2021-10-11 14:33:00
記得以前喬治克隆尼有部講婚前協議的黑色喜劇 hen好笑
作者: darwin0711 (達爾文)   2021-10-11 16:32:00
那部我應該看過其實我是同意原PO觀點的,好好看民法就知道,在一起,愛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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