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算不算奇怪…
我爸媽晚婚,算一算大概再15年左右他們可能一個都不在了…不論是幾年,我打算在雙親都不在的時候直接辭掉 說退休是好聽啦,總之我覺得工作到那時候就可以了。
因為…我不婚不生不買房,也沒什麼特別的開銷,覺得被工作囚禁也很久了,到時候聯合幾個狀況差不多的朋友一起住、輪流分擔打掃、採買、做飯這些事….必要時甚至合資請看護,一個看護顧三個應該可以…?
我覺得到二三十年後,這種「老人共居」的方式會變成流行~況且,就算有子女,恐怕也出國或是去外縣市…老人終究是要靠自己…的錢。
各位想過類似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