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yfu (慎)》之銘言:
: 「我當年跑到湖口老街家教、時薪350冬天颳風下雨無阻,
: 現在又出國幹996、實在有夠勞碌命」
: 「靠、市區就有600的你跑到湖口去幹嘛?」
: 「淦拎娘,我當年該科也有全國前三早喊1000了,
: 開這芭樂價就出賣靈肉的也只有你這北七好嗎?」
: 這位不知道是996還是007的不知道為何開始算起時薪,
: 我還真的沒認真去算過這種東西欸..
: 事情做了開心就做啊、計較這麼多幹嘛..
: 大家工作都會很仔細去算自己工作的時薪嗎@@"
時薪怎麼會不重要。
在台灣的公務機關,加班費的基準,是一天8小時,一個月30天的算法。
照這種算法,也難怪公務員時間一到,就跑的不見人影。
在美國有拿加班費的工作,當然就是一天8小時,一個星期40小時,一年
52周來算,所以真有不少公務員,會狂加班來騙錢。
至於是no-exempt(責任制)的工作,這些人就看自身能力和紅利啦;
之前我在間歐系外商公司上班,就有聽個同事憤恨不停的講,全世界就只有
台灣還要打卡,日本那全員到期還是早上10點鐘,人家該做的也做得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