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quare1972 (wAgAmAmA)》之銘言:
: 有不交惡的前男友其實有時也蠻好的,
: 雖然你們不再相愛,
: 但在你失意時他某程度偶爾能為你正增強,
: 證明你曾經以好情人的角色存在過。
昨天因為這段話開啟了我跟先生對於他的EX的話題。
先前好像在板上有提過,
他的EX每年過年時都會去我公公家拜年,
有空時也會去我公公家作客,
想當然爾我公婆就會通知我先生她要過去,
要我們有空就回去一起吃個飯。
自從婚前我知曉她的存在,
並跟他表達我的感受時,
他給予我的回應是「她都結婚生子了還能怎麼樣?」
所以我就把她完全視為先生的異性朋友,
自此不再對她有任何的偏見想法。
但因昨晚看到的這句話,
我笑說其實我覺得她蠻厲害的,
以我自己來說,
我一點都不會想要知道過去曖昧對象的狀況(沒辦法我又沒有EX)
她能這麼多年來(20多年有餘)都不曾斷了他們之間的聯繫關係,
我個人是不覺得怎樣,不過我覺得我先生應該比較尷尬。
我先生就提起當初他認為兩人已經分手的狀況下(那時我們已經在交往了),
她突然出現時的情景...
他覺得分手了當朋友可以,但也不需要刻意一直要出現在對方生活中,
而且她每次也不是直接找他都是找我婆婆。
我只能笑說誰叫你是她的初戀XDDD
況且我終結了他的單身生涯我比較厲害(?
又生得比對方多(大誤)
哎呀~真的覺得蕾絲婚裡的生活很有意思呢!
心態成熟的狀況下能更加瞭解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