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youtube上看了一些交通亂象的影片
發現大家對微罪不罰的議題討論得很熱烈
讓我想到多年前(大約2016那時候)
我就已經在PTT上提出「微不足道的小違規」的概念了
也就是雖然是違規,但只要對交通影響不大,就不用過度取締與開罰
沒想到當年鄉民給我的回覆是(列出幾項印象比較深刻的)
「你怎麼證明你的違規是微不足道的」
「你能確定有哪一種違規真的對交通影響不大嗎」
「就是因為對交通影響大,才會制定罰則啊,不然幹嘛罰那種行為」
「違規就違規,還扯什麼理由」
但也沒想到多年後的今天,政府真的採納了這種想法
還滿讓我會心一笑的
有種自己真的預知了台灣的未來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