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很久,但一直都不是會被挑出來重點討論的
球團被經紀人施壓才又重新討論
或者球星擺爛給你看,如果有跟隊伍達成不出賽協議還好
如果是在球場上擺爛或搞壞更衣室氣氛更可怕
目前比較多的問題是,對於母隊傷害太重
1.對於母隊是否要有補償機制?
補貼一個首輪籤之類的
2.限制買斷的日期?
二月以前完成買斷
3.強硬作法:買斷球員不得參加季後賽?
老實說就算補貼首輪,也很難去彌補球星的離開
畢竟也是很多首輪球員一年後消失在NBA的
提前日期是因為很多球隊是打完上半季才決定要不要坦
以及季中交易大量補強衝擊總冠軍,但交易是需要付出的
不像買斷可以繞過那麼多上限,等於是被買斷的球隊成為別人的薪資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