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是頭份來往竹科的上班族
3月下旬被後車的行車紀錄器檢舉上國道未打方向燈
2分鐘不到的影片被連開三張單
實在是心有不甘 上監理站網站申訴未果
今天收到監理站的函件回覆 上來問問鄉民們 走行政訴訟是否有機會?
第一張 由建國路上國道 穿過中華路前 未打方向燈
>>開車通勤這幾年來 沒什麼印象有上國道的人有在打方向燈
而且這個路口 打左轉燈會讓後車以為我要走中華路往京元電子的方向吧?
第二張 由建國路上國道 欲穿過中華路時 左後輪壓到雙黃線
>>行車紀錄器的截圖看不是很清楚(當天下雨) 應該是有壓到最後那一格線
第三張 上國道的匝道口 左邊是往三灣方向 右邊是國道 要走北上車道 被開單未打方向燈
>>這個匝道口 我自認如果前車在這段打右轉燈 又開得不夠快
我會踩油門準備超車 在這個moment 很容易發生驚險吧?
另外問問 行政訴訟 需要律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