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urox (安室最高!!!)》之銘言:
: 最近選舉快到了
: 所以"又"拼命蓋設施來彰顯有在做事
: 但這人行道設計會不會太爛
: 在轉角處理想的弧度應該是1/4大圓弧
你可能有看到關鍵,不過沒拍照我也不知要怎麼附議
: 可是最近蓋出來的都是接近直角才出現一個小弧度
: 真不難想到蓋好後 會不會有一堆汽機車直接撞上去雷殘
: 除了國賠 又要再花一次前在進行修改
: 不知道這些設計到底是堆給誰做的...
: 真的從身邊人聽到 完全沒聽到好話...
: 打著禮讓行人無可厚非 但有那麼多人在使用?
: 有人員出來統計嗎? 還是只是出來有先蓋就好
: 頭份前車之鑒就有了 結果苗栗真的又來亂搞
: 不蓋還比較有空間可以使用.......
: 真的無言
當前交通政策有要和以前不同,怎麼相容過去是很大的課題
比如取消路肩
1。從來走路肩就不合法,但也不抓,大家當慢車道在騎
可是政府的態度是'有檢舉就會辦'
2。法規裡靠右就是禮讓;靠右超車是違法的
3。我曾去信交通部,詢問慢車道與路肩的差別
我猜會有十公分十五公分這個回應,然後打算第二次回信周旋
可是承辦人員肯定吃過這招,直接回應我:因為各縣市施工品質不齊
所以判斷白線寬度會有爭議,但是最簡單的標準是慢車道的車道寬必需有幾公尺
(我忘了,但大約就是汽車寬)
也就是說,有些人會嘲笑'汽車是鑽不過才眼紅,若鑽得過汽車也會鑽'
這個已經沒那麼好笑了,因為如果汽車鑽不過,交通部就不承認那是慢車道!
那就是違法騎路肩;即使白線有符合足夠寬度也一樣
|普 |慢 |
|通 |車 |
|道 |道 |
必需一樣寬好嘛,那這時是機車多一道了
如果沒有一樣寬
|普 |路|
|通 |肩|
|道 | |
那就是路肩,依法不得行駛
但從前真的有過慢車時代,一堆人老愛噓我'馬力不會不夠'
是,那我的車若馬力能上 200,能不能開上 200?
馬力夠但權限從來沒開啊
從前的機車管你多少馬力,就是要靠右且要慢行
而因為慢,再加上兩段式左轉,這整個叫配套
當開放機車騎入快車道後,還有人從快車道鬼切到右邊待轉
然後又有人說'看吧,兩段式就是不好',那也是找話題在支持自己想支持的
不是兩段式不好,是鬼切不好
習慣鬼切的傢伙,給他直接左轉,他鬼切進入內線,會比較好嗎?
然後這時再來怪政府不教...
所以啊,要做一件事就自己選上,自己來做,最公平
如果我選上,我開放機車走內線,然後我沒教機車不要鬼切(沒生出配套)
那就別去罵政府,要罵就來罵我;這就是我說的公平
不然老是提個要求就做了,做下去又有衍生的問題
你開口提要求,屁股要別人擦?這樣叫有做事?
那我知道現在大家很流行取消禁行機車就一路會勘,展示自己取消的成果
不就顯得很有在做事?但教會機車混流不要鬼切的責任誰扛?
做事就是要做全套嘛
然後鄉下地方有很多老人家不愛騎快;不是摩托車馬力不夠,是他不催油
這種人就還是想要靠右及兩段式左轉
因此現在主流說法是並存
想要直接左轉的,自己靠左
想要兩段式左轉的,記得靠右
最討厭就是又主張現在可以直接左轉,又給我騎在右邊
綠燈一開始就在我眼前分列式左右交織
碰到這種就覺得攔下來'機車道底佳'不對
但都不教,誰開放直接左轉的,他也不對
在提到政府都不支持路肩,只是不強勢執法後
有人提出行人穿越道內縮
內縮的意思是行人穿越道的距離會變短一點點
而機車行駛路肩也會被強迫混流
之前聽很多人說路肩有人停汽車很困擾
我就在想:那有沒有白線?有沒有格子?
如果有就是給停的啊,是你該混流
而不是一直騎路肩
可那時路邊停車就一直被唸(有些真的是禁止停車 XD)
現在這個行人穿越道內縮,就是即使沒有人亂停車,機車也騎不過去
因為政府一直都沒有支持路肩啊
所以這樣就變成強迫混流了
但強迫混流,同時也剝奪了老一輩騎路肩的習慣
照我說,如果適應不了,那條路你就別騎了吧..
就好像快速道路有規定至少要多快
那都有它的規矩
你選了這條路,就有這條路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