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軍武板板主被推薦人選allen3407政見

作者: allen3407 (土方先生!去死吧!)   2022-06-14 23:31:09
有無意願擔任《Military》軍武板板主:已完成確認
一、資格
本人滿足國家研究院擔任板主資格
《ID暱稱》allen3407 (我大本田翼)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2424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00 篇 (退:0)
✓ 2.退文數為 1 篇以下、在該板未受 1 年以上水桶處分。
✓ 3.未受本群組、本組裁決為永久禁止任板主職務。
✓ 4.國際軍武相關專業背景:
無國際(international)軍武相關參與經驗
義務役醫官少尉
對版規增修的看法:
1.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
處理流程:第一次警告,劣退(然而與多人大規模爭吵或群體嘲諷則視同鬧板.
適用板規5逕行水桶)→第二次水桶一週,劣退→第三次水桶1年,劣退
因此被刪文章,不一定會被劣退
警告/水桶形式及程序:
版主提出警告分成兩種形式:
1, 於當事人之推文中提出警告
2, 正式貼文公告
版主作出水桶指令,若是推文違規或於該推文下以推文先行處分,之後
    在版上正式貼文公告,內容應提及人物,事由,及水桶時間.
我認為的增減:
大致保持原貌,但第二次犯規和第三次犯規的罰則升級太快,有過度之狀況。
且在版上人數熱門化同時,第一次僅警告容易造成衝突持續升級,版務混亂,
我認為適當的處置是第一次犯規即水桶7天,但第三次以上的處罰上限不超過
56天。
另外若爭議當事人有多人,諸如在推文中爭吵,不宜逕自被認定鬧版(因爭吵
大部分狀況實務上比較接近互相因立場爭執導致人身攻擊,往往爭吵雙方不一定
有惡意癱瘓版上秩序,舊版規直接讓這樣的行為概括為鬧版,也有過度之狀況。
故我建議的版本:
1.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
處理流程:
第一次水桶7天,劣退(多人大規模爭吵或群體嘲諷,參與者如犯
人身攻擊,亦以該言論認定犯規嚴重度,不一定構成鬧版)
第二次水桶14天,劣退
第三次水桶56天,劣退
警告/水桶形式及程序:
版主提出警告分成兩種形式:
1, 於當事人之推文中提出警告
2, 正式貼文公告
版主作出水桶指令,若是推文違規或於該推文下以推文先行處分,之後
    在版上正式貼文公告,內容應提及人物,事由,及水桶時間.
2.討論與軍事無關事務
處理方式:同第1條
政治文條款:政治文一律劣退,其範圍包含簽名檔.
關於兩岸問題,質疑板友的政治立場,擅自對板友進行政治或思想審查
,不管戰黨派戰顏色或攻擊板友國籍種族出身等,包含故意用支那代稱
中國,用台蛙代稱台灣人等,挑撥不同地區板友的用詞,處水桶10年
我認為的增減:
實務上,健康的軍事討論要完全撇除政治幾乎不可能,且要如何認定
"與軍事無關事務" 內容,必定版友也會多有不同想法,故此條我傾向
從寬認定,僅處罰惡意的汙衊性詞彙,如前版主所舉例的(支那,台蛙)
實際上此一條文的精神要落實,反而是要版主群能中立公正執法,過度
的扼殺和政治相關事務的討論反而不妥。
我建議的版本:
處理方式:同第1條
政治文條款:政治文一律劣退,其範圍包含簽名檔(本段刪除)
關於潛在爭議(包含但不限於兩岸)問題:
質疑板友的政治立場(本段刪除)
擅自對板友進行思想或立場審查者: 第一次水桶7天,第二次以上水桶28天,
但上限以28天為限。
戰黨派戰顏色或攻擊板友國籍種族出身等: 視同人身攻擊,適用版規第1條
惡意的汙衊性詞彙,如前版主所舉例的(支那,台蛙): 原版規水桶10年,
建議改為336天(48週)較為合理。
3.新聞報章與轉貼資料,均需將資料來源(網址)出處完整填上提供查詢,
 確保資訊真實性與完整性。
1,必須是純粹的軍事新聞,允許一定程度的未證實傳聞,但內容不得造謠,這方面
由板主判定.
2,轉貼新聞與文章的法律問題請板友自負,本版概不負責,若未徵得
     同意引起糾紛,本版會將爭議文章直接刪除.
3,可允許轉貼部份,勿全文轉貼,轉貼不超過原文的三分之一,並請附上來源.
4,因為這裡是討論版,所以必須提出自己的見解,而見解的內容不得少於
五十字,發文內容更必須符合版規.
5,處理方式:第一次劣退並警告,第二次水桶一週,第三次水桶1年.
我認為的增減:
對於軍事新聞的"純粹性",同第二點的原因,將軍事和政治分開已幾乎不可能,
故不應再過度要求其"純粹的軍事新聞",另因即時性的需求,具有公信力的社群
媒體帳號發布的訊息(如軍事記者,駐某國武官,轉任智庫的退役將校twitter)皆
應允許。
我建議的版規:
3.新聞報章與轉貼資料,均需將資料來源(網址)出處完整填上提供查詢,
 確保資訊真實性與完整性。
1,必須是純粹的軍事新聞(本段刪除),
允許暫時未證實之來源,亦允許有公信力之社群媒體
帳號來源,但若來源內容證實有訛誤,應盡快刪除,
如未善盡訛誤內容刪除責任者,水桶7天。
2,轉貼新聞與文章的法律問題請板友自負,本版概不負責,若未徵得
     同意引起糾紛,本版會將爭議文章直接刪除。
3,可允許轉貼部份,勿全文轉貼,轉貼不超過原文的三分之一,
並請附上來源,未附上來源者,水桶7天。
4,必須提出自己的見解,而見解的內容不得少於五十字,
發文內容必須符合版規,未提出見解者刪文但不另行處分,
發文內容有違反版規者依該適行版規處分。
5 張貼顯然與事實不符之消息來源者(發文時間點無法證實消息真偽者
不罰,適用版規3第1條),初犯水桶14天,第二次以上犯規水桶112天。
4.惡意鬧版判定法
a. 經判定惡意鬧版者,除水桶外,文章劣退刪除。
b. 惡意鬧版判定方式為:
按照組規,版主有權自行判定發文者是否為惡意鬧版.
惡意鬧板的判定,以破壞理性討論風氣或干擾閱讀、妨礙討論甚至
妨礙板務運作優先處置.
凡文章內容觸犯板規禁止事項、或經版主警告後,被警告者無視警
告或態度不佳者、在文章內文與推文或簽名檔與版友陷入抬槓爭
吵者、濫用本版噓文功能者,以及以大規模轉貼文章或缺乏事實根
據的腦補文洗板、或大量推文干擾討論或閱讀,皆視為惡意鬧版。
初犯者水桶一周,再犯者水桶1年。
c. 噓文者不可為分身或免洗ID,如經檢舉發現為分身或免洗ID,噓文者
水桶一個月,再犯者水桶1年。
灌水與洗版視同鬧版,比照鬧版處理:
(1)一行文,或三行短句(一句15字以下)文等疑似灌水行為,文章刪除但不劣退
(2)在版上短時間大規模轉貼文章等洗版洗文章行為皆視同惡意鬧版,處理方式
按上列板規六流程,
我認為的增減:
僅於罰則和適用涵蓋內容上做調整即可
我建議的版規:
4.惡意鬧版判定法
a. 經判定惡意鬧版者,除水桶外,文章劣退刪除。
b. 惡意鬧版判定方式為:
按照組規,版主有權自行判定發文者是否為惡意鬧版.
惡意鬧板的判定,以破壞理性討論風氣或干擾閱讀、妨礙討論甚至
妨礙板務運作優先處置.
1.多次文章內容觸犯板規禁止事項
2.經版主警告後,被警告者無視警告或態度不佳者(此項刪除)
3.在文章內文與推文或簽名檔與版友陷入抬槓爭
吵者(刪除,適用人身攻擊判例)
4.濫用本版推噓文功能
5.大規模轉貼無根據的內容洗版
初犯者水桶7天,二次以上水桶112天。
c. 噓文者不可為分身或免洗ID,如經檢舉發現為分身或免洗ID,噓文者
水桶28天,二次以上水桶112天。
灌水與洗版視同鬧版,比照鬧版處理:
(1)一行文,或三行短句(一句15字以下)文等疑似灌水行為,文章刪除但不劣退
(2)在版上短時間大規模轉貼文章等洗版洗文章行為皆視同惡意鬧版,處理方式
按上列板規流程
5.版主懲處之後,一律不會更改決定.
1.如不服版主判定,請上訴小組長.
不服裁判者可以向小組長申訴,申訴期間為保持本版和諧之討論氣氛,
故申訴人不得在本版發言,申訴結束後方能解除其限制。
2.倘若申訴者敗訴卻執意以濫訴改變判決結果,因此行為造成版務管理
上之困擾與阻礙,這類濫訴的申訴行為,也將視嚴重程度以惡意鬧版之
相關條款處理。(也包含板主判定不違規,卻執意要板主懲處板友言行
的例子)
3.嚴禁回公告.
4.版務問題先以站內信與版主連絡.
此項5-1,5-2因過度違背自由社會討論區之基本原則,故概括刪除
並開放公告推文,但保持鎖回文以避免版面混亂
6.內容文字規格要求如下:
1.武器編碼代號,以拉丁字母與印度阿拉伯數字為準.其他語言盡量附上
備註以便讀者查詢.
2.嚴禁一行文,行數必須為三行或以上,每行字數至少10個中文字.
3.引用外語文章需付翻譯或簡介.禁止直接以外語討論或用注音文與
通篇簡體字等妨礙閱讀行為.
7.水桶均採用被動通知,因為期限到達會自動解除
1,若當事人以站內信寄保證書表示下不為例,並經所有版主首肯者,
可申請提前解除水桶
若故態復萌,違反保證書內容者,水桶刑期加倍.
2,水桶期 可申訴 請當事人直接以站內信方式通知,若無通知,視同鬧版
3,水桶期間,分身貼文被發現者,水桶劣退.
4,多重ID同一人三個ID以上,則違反站規,送ID_Multi版
以上兩大項僅作細部調整及刪除不合時宜 過度向威權傾斜之行政程序
我建議的版規
6.內容文字規格要求如下:
1.武器編碼代號,以拉丁字母與印度阿拉伯數字為準.其他語言盡量附上
備註以便讀者查詢.
2.嚴禁一行文,行數必須為三行或以上,每行字數至少10個中文字.
3.引用外語文章需附翻譯或簡介.直接以外語討論可被允許,但禁止注音文與
通篇簡體字等妨礙閱讀行為.
7.水桶均採用被動通知,因為期限到達會自動解除
1,若當事人以站內信寄保證書表示下不為例,並經所有版主首肯者,
可申請提前解除水桶
若故態復萌,違反保證書內容者,水桶刑期加倍(7-1此項意義混亂且
徒增管理困擾和執法不公正問題,建議直接刪除)
2,水桶期 可申訴 請當事人直接以站內信方式通知
若無通知,視同鬧版(紅字部分獨裁惡法刪除)
3,水桶期間,分身貼文被發現者,水桶劣退,分身ID水桶長度期間同原ID
4,多重ID同一人三個ID以上,則違反站規,送ID_Multi版
第八條 版規若有修訂,不溯及既往
以上 請大家多多指教
作者: GaryMatthews (G公*)   2022-06-15 02:05:00
我是認為選版主 管理方面的專長比軍事知識重要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22-06-15 11:57:00
天數太少 沒有嚇阻作用 只會持續累犯 三四次錯誤已經夠多了 重點是來引戰 來亂的根本沒有要討論給予多次機會只是讓他們亂更多次你說是討論激烈 不小心犯規 那情有可原 但大多數會直接桶的幾乎是來放一句話就跑的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22-06-15 17:05:00
歡迎原PO參選!不過某樓說的醫生「更」適合版主稍嫌過譽,治版處理違規行為跟醫學比較無關,又不是像鐵路殺警案沒醫生介入本來就有罪,醫生介入發現被告知覺思調反而變無罪。版上的違規行為看行為就好了跟當事人腦中什麼心態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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