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不如這樣如何
全民皆兵,男女都要四個月
但是可以自行轉服一年,簽下去的同時薪俸比照志願役,也跟志願役一樣可以休么八
一年期滿,並經長官審核通過後可以轉志願役
在各縣市蓋新眷村給志願役免費居住,一個月只繳500~1000元管理費,服役中可以帶家屬住
,水電正常使用下免費
眷村產權屬於國家,不得轉售
服役滿20年退伍可以住到死,但若家中還有其他服役中志願役可以續住
未滿20年就退伍者限期三個月搬離
然後制服訂做的帥氣
訓練請美軍用全套美式,否定舊有的IJA管理模式
然後訓練中心中只有懇親,下部隊後才有週休二日,國定假日不休而是直接折換加班費,有
需要救災時四個月的也要去
然後體位不合格?沒關係
軍隊有很多雜務的,舉凡文書、洗衣服、伙房
總不會有人連衣服都不會洗、電腦文書軟體不會用、印章不會蓋、掃地掃廁所都不會吧?
但是這些軍伕工作就給四個月的,當然待遇也最差,沒有正常軍人的加給只有底薪
站崗也叫四個月禮貌的非戰鬥人員去,反正不用上軍事課程很輕鬆,那就去當營內保全或是
營外協助警察巡邏,敦親睦鄰
重點是要是把軍人形象提高到像美國那樣
還怕人不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