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民衛隊話題又被炒起來,但沒有一個很系統的討論
剛好,可以借用一篇9年前的論文,可以作一個參照
只要把原文的游擊隊換成國民衛隊,就全部一樣
原文來源
「不對稱」的作為-臺灣城市游擊戰
黃埔學報第六十六期民國一百零三年
陳家鈞/陳勝昌(國防大學陸軍指揮參謀學院)
原文20頁,可以自己去看只列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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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義
在現代戰爭中,城市作戰越來越難以避免。
如果能比對手更瞭解城市,並且能夠動員城市的資源和人員,
避開敵人的強點,就能在城市作戰中抵銷對手的優勢。
游擊戰是弱者的手段,希望轉化弱點成為優勢,
在正規戰爭受到壓制無法獲致欲達成之目標時,就可採用游擊戰。
2.國民衛隊一定能組成
依據勞 斯的游擊戰理論,
有2%以上的民眾自願參加游擊隊,抵抗外敵入侵,
其他 98%的民眾則為默默支持,不會出賣他們;
國際情勢對我有強烈的支持言論與行動。
3.人口10萬人以上的行政區就應該要成立國民衛隊
臺灣直轄市所轄行政區,人口數超過10 萬計有板橋、中和等 52 個行政區
縣轄鄉、鎮及縣轄市其人口超過 10 萬計有桃園市、中壢市等 16 個
本文爰以人口超過 10 萬人以上之鄉、鎮、市、區為其論述主體,
以現行的 21 個城鄉守備旅為骨幹,再予以擴編為各縣市城市游擊總(大隊),
是比較適宜的快速組成方式。
https://imgur.com/DASKzih
(註,當年桃園還沒升格)
4.國民衛隊組織及指揮體系
https://imgur.com/ZdNx9MS
https://imgur.com/VPs6sQ8
https://imgur.com/BuZZYrz
臺灣的游擊隊組織,可以採自願併結合動員體制的計畫性游擊隊組成方式,
是一種由上向下的組織方式,
透過動員機制將自願及動員的民眾,直接編成正規武裝游擊隊型態,
結合本島作戰區劃分,北、中、南、東 4 個游擊縱隊
人口超過 100 萬的縣市,成立游擊總隊(指揮官編階少將或由副市(縣)長兼任)
並依各總隊能量編組轄若干大隊(十萬人以上設大隊),每個大隊 2-5 千人
依大隊能量編組轄若干中隊(約 100-200 人)與區隊(30-50 人)。
5.國民衛隊的裝備
裝備,不在於武器的新舊和優劣,關鍵在於「有什麼、打什麼」。
其裝備以輕便、簡單、堅固、 修、通用為原則,
以常備部隊汰換之步機槍、狙擊槍、手榴彈、迫擊砲、
反裝甲火箭彈、地(詭) 、TNT 炸藥、汽油彈等
必要時亦可將軍方狙擊組、野戰防空飛彈等單位納入協同作戰
6.國民衛隊的訓練
a.組成訓練
幹部訓練為游擊部隊訓練的重心
置重點於狙擊、爆破及城市游擊戰戰術戰法訓練。
b.作戰訓練
射擊、爆破、近戰格鬥、地形地物利用
工事構築、詭機設置、偽裝、欺敵等技能
7.政治訓練及宣傳
中共運用復藉武力展示、 合軍演、重複釋出不放棄武力犯臺的訊息、
並刻意公開高新科技武器研發成果,企圖恫嚇國人的心理與士氣。
以計畫性的動員方式編成,強調正規部隊與民間力量的結合,
但這只能保證游擊隊的建立,並不代表隊員能夠具有高昂的抗敵意志,
宣傳與教育指出敵人的弱點和必敗的道理,認清我們的優點和必勝的根據
(註:能建立不代表有士氣,還要配政治宣傳)
8.運用方式
(1)協助正規軍城防
1.掩護城防正規軍的側背
2.協助管制民眾,維持城市秩序
3.運用宣傳,凝聚民眾抗敵意志。
(2)建立獨立作戰能力
臺灣游擊隊遂行獨立作戰之時機:
1.淪陷區
2.敵人已擊潰國軍、占領臺灣,正規軍轉為地下或退守深山時
(3)友軍帶路黨
當友盟或國際支援到達,或國軍在友盟支援下遂行反攻時,
游擊隊可接應或支援空降及特戰部隊作戰,
擔任嚮導、裡應外合,引導友盟攻擊目標及會師。
(大致和kuma有說過的差不多,但他多了宣傳和帶路黨)
(應該和烏克蘭現在用法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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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篇9年前的論文,很多和現在烏克蘭在用的很像
如果按本文的說法,其實只要有2%的人願意出來加入國民衛隊
台灣就有32萬以上的反抗軍
另外他的想法也是可以由文人領軍(文官或副市長領軍)
不把軍隊交給陸軍管理這件事,以當年的環境算是很潮了
竟然想在黃埔軍外另立新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