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發文公告
被懲處人ID g318
違反板規
4-1.鬧板為破壞理性討論風氣或干擾閱讀與妨礙討論之行為。
板主可依據推文反應是否為鬧板。
4-5.發表無意義文章或推文與洗板行為視為鬧板。
(1)文章內容難以理解或以無意義文字累積字數等疑似灌水行為,刪文並劣退。
懲處處分
4-3.鬧板處理方式:
(1)第一次水桶七日;第二次水桶一個月;
超過二次者,每多一次再多水桶一個月。
(2)鬧板者不因文章自刪而免責。
故4-1 4-5合併為兩次
水桶一個月
違規事實
http://i.imgur.com/xJU7Sc5.jpg
懲處理由
於板上發表無意義之鬧板文章
違規次數
4-1 4-5 合併為兩次
責任板主 mmmimi11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