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陸軍上校向德恩簽《投降承諾書》險逃制裁 檢靠「一張領據」辦他貪污
汪小
現役陸軍上校向德恩簽《投降承諾書》險逃制裁 檢靠「一張領據」辦他貪污
上報快訊/黃昭妍 2022年11月24日 10:29:00
現役陸軍步訓部作發室上校向德恩涉嫌領取每個月4萬的「內應費」簽下《投降承諾書》,答應若兩岸真開戰會「為祖國效 」。檢調單位調查時,卻因我國法律有缺漏,加上向德恩要求前妻刪除對話紀錄等證據,因此無法源可將他繩之以法,好在最後靠著一張有向德恩簽名的「領據」,最終得以貪污罪將他起訴,並獲法院採信聲押獲准。
檢調調查,向德恩日前在婚宴上結識當時是中視記者的邵維強,後2人於2018年碰面時,邵維強不斷對向德恩洗腦「支持 岸和平統一」、「早一點讓習大大(習近平)那邊認同」等,遊說他為中國效力,最終向德恩答應以每個月4萬元的代價,簽下《投降承諾書》,允諾若兩岸發生戰爭,將在自己工作崗位上盡力「為祖國效力」。
檢調歷經多時調查,設法將向德恩繩之以法,但現今並非戰爭時期,這樣的「約定期約投降」行為根據法規,頂多只能勒令向德恩退伍,完全沒刑罰的部分,這也讓檢方陷入困境。另外,向德恩更在遭檢調調查前就要求前妻刪除對話紀錄等證據,因此使檢調單位更難以追溯。
不過檢調在搜索時,在邵維強處所搜出一張「領據」,上面載明向德恩按季領取每月4萬元的「工作補助金」,更有向德恩的親筆簽名,讓全案得已用貪污罪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偵辦。
雖然調查時,向德恩辯稱該筆費用是替其前妻尤女收取,但前妻卻否認,雙方供詞不相同,因此檢方於前天(22日)起訴向德恩後,由高雄地院裁定收押。據了解,桃園地檢署去年也立案偵辦關聯案件,因此懷疑本案可能非個案,不排除有擴大延燒可能性。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159951
心得感想:
還真的被ptthappy說對了
也就是還沒開戰,他這種行為完全沒罪
不但沒有刑罰最多勒退
(勒退也有退休金跟終身俸)
他如果不是有簽領據,根本沒事
看來某些人應該知道改別的方法簽領用了
今天國安局長也說台灣沒有叛國罪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133638
陳明通表示,「坦白講,這東西等同叛國罪」,如果現在法律沒有辦法判決叛國罪,制度當然不足,他也呼籲立法院趕快提修法。羅致政問,行政部門是否提出修法?陳明通表示,將敦促行政部門去提案。
所有未來會敦促行政單位提修法,但未來是那時,那個單位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