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發文公告
現有2-6板規政治文條款為
2-6.文章及推文禁止政治文,政治文係指下列情形:
A.討論板友的兩岸政治立場、思想。
B.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或台灣政治人物稱號,指稱板友或人身攻擊。
(如指稱板友為「藍白粉」、「蘇貞昌」、「某黨網軍」)
C.討論兩岸政治,且與軍事無關。
D.以貶抑字詞代稱兩岸地區及人民、台灣政黨及政治人物與支持群眾。
(如文章中使用「支那」、「台蛙」、「塔綠班」)
E.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評論全體板友。
(如指稱本板風氣有如「中共政治局」)
違者水桶五年。文章為政治文者,刪文並劣退。
(1)兩岸政黨相關字詞和貶抑字詞有較大爭議者,視為模糊地帶之違規處理。
待板主公告定義後,方可認定為政治文。
(2)同時違反人身攻擊和政治文規範者,視為違反政治文規範處理。
有鑒於許多違反2-6板規政治文條款的板友
其實是因為當下情緒性較為高漲
而誤用了板規制訂的敏感詞連帶遭受懲處
最早期的板規政治文條款原為10年水桶
目前的修改中則減為五年
幾經思考後 且與saccharomyce討論過
若將此懲處與現有的板規四惡意鬧板相比
因為單純的情緒性發言與敏感性字眼而受到五年刑期
是有些許不符合比例原則
故在此針對2-6進行水桶日期修正
現行將五年縮減為一年,判定違反方式皆照舊
將視施行後的情況做觀察
以上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