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部隊的討論串很精彩,不過基本上都在討論「現在的事實」,所以就另外開一個新的。
12個甲種守備旅按據傳計劃會有4個實兵旅,如果這四個旅真的要能發揮戰力執行灘岸防衛的話,某種程度的機械化不可避免。但與其半吊子的摩步化,不如直接機步化,原因是:
1. 相比之下,摩步化省不了多少錢,反而是為了彌補載臺的弱勢要配備更多飛彈反而可能更花錢
2. 既然要抽調打擊旅的人員到守備旅,直接一併把裝備移過去更實際一點
但是機步化不等於編制完全比照現有機步旅,至少是不可能配備戰車。比較可能是步兵營改編成機步營,配備移交自打擊旅的CM34K(CM32/33全部更換砲塔並升級到此規格,現有打擊機步旅則換裝二代雲豹發展而來的新甲車)兩個連,另外兩個連則是分別配備反甲飛彈車(M1167或是直接把地獄火裝到鐵騎甲車上)和火砲/遊蕩彈藥,也就是等於兩個火力連的概念。營部連和戰鬥支援連不變。
最大的問題其實應該是錢:連同打擊旅換裝甲車的經費算進去,四個旅粗估需要硬體投資經費2000億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