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生上戰場?16歲以上「不分男女」動員造

作者: PTTHappy (no)   2023-03-05 00:46:55
※ 引述《zaku7777 ()》之銘言:
: 從制度與道理上講,譬如教育部的學校防護團,應該是報給內政部,
: 然後再由內政部與國防部協調民事與軍事的區分範圍與運用,
: 因此全動署應該轉到內政部底下,主管動員與民防,
: 而後指部給陸軍,使其責權相符.
你說的我基本贊成。以下補充「如何『領導』一群高中生從事『不是可以我行我素』的
戰時民防任務內容」。
領導者固然可以不要教官(這方面我無異議)。但是這個「領導」不是隨便就能完成的。
平常散漫、放鬆、隨便就算了,戰爭開打了,「學生民防救護」團體還能散漫、放鬆、
隨便嗎?對紀律不要求嗎?因此一個能夠執行紀律的指揮者,是高中老師做得到的嗎?
要不要思考由警察(只是警察太忙)或是童軍課老師(或許勉強有一些紀律經驗)指揮
這群生平第一次「必須認真、不能隨便、不能我行我素想怎樣就怎樣」的高中生?
現在師資培育課程教給準教師們的思維,對於學生不鳥自己的指示,頂多只能勸(勸不了
也不能做更多,就是撒手不管)。平時這樣當然沒問題:學生散漫就散漫、隨便就隨便,
學生自甘墮落就放生他。
但是搞清楚戰時的「民防」任務,需要高中生身分的平民協助一些任務,譬如要在學校搬
沙包,學生們對比如說擔任指揮者的女級任老師說:「這很沒必要,我不要做」。女老師
的處置?難道是「我也覺得沒必要(師生一起休息聊天,把任務當放屁)」,或開始哭,
看能不能哭到班上意見領袖對同學們說「好啦好了,大家給老師一個面子,搬一下吧」。
所以,「由有在非常時期以紀律要求被指揮者們的相關經驗」的人帶領學生民防團,是有
必要的。至於是否交給「教官」?我沒意見,大家自己評估。但是關鍵是要防止上述情況
發生,要嘛改由警察,要嘛改由童軍課(印象中是排在國中,不是高中?)課老師指揮彷
彿童軍某某小隊去完成任務(只是學生不一定有童軍經驗去服從,搞不好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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