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iyokemp (臭榴槤)》之銘言:
: 推 s8626460 : 現在美國海軍航空系統司令部代表台灣簽下合約? 04/18 09:29
: 推 isco : 反正都會購買,所以就拆單呀,降低能見度….最後都 04/18 09:29
: → isco : 一起到貨 04/18 09:29
: → s8626460 : 這操作是為何? 04/18 09:30
: → s8626460 : 台灣付錢,貨放在美方嗎? 04/18 09:31
推文有解釋了,這邊再補充一下
美國的軍事銷售有兩種模式,
一是DCS(商售),另一個是FMS(軍售)
DCS就是大家傳統印象中的做法:跟軍火商買武器
FMS則是比較另類:『是跟美國政府買武器,買的是屬於美軍財產的軍事裝備』
DSCA對FMS的定義:
https://www.dsca.mil/foreign-military-sales-fms
簡單說FMS原本是一種“防衛協助”(security assistance)
美國總統覺得你需要武器,就能把美軍自己的武器賣給你提升防衛能力,
但是大家發現FMS太好用了,
就成為美國軍事銷售的另一個管道。
FMS最大的優勢在哪?那就要看軍事裝備最大隱憂是什麼?
你買軍事裝備最怕的是什麼??
就是『斷料』。
軍用裝備和民用產品相比,大多是特規、而且數量稀少,
一旦遇到裝備零件「消失性商源」問題,
設備妥善率就會遭遇嚴重挑戰。
使用國就必須自行尋找商源,這是很麻煩的事...
但是由美軍當中介者,「消失性商源」問題就大幅減少,
因為美軍再進行軍購時,會把專利也納入軍購項目內,
也就是不單單只買設備,專利美軍也要買下
https://i.imgur.com/LrjrONf.jpeg
這樣一來美軍自己也不怕「消失性商源」困擾,
因為他可以授權給別的廠商製造,
最近的例子就是通用汽車得到JLTV的生產授權
https://www.ydn.com.tw/news/newsInsidePage?chapterID=1564560
JLTV原本是Oshkosh設計的產品,
但是專利已經被美軍買下,所以只要你競標成功,美軍也能授權讓你生產。
更不用擔心斷料或是技術壟斷等問題。
這麼厲害當然其他盟友也想跟進,
就用FMS要求美國“防衛協助”一下~~~
舉個例子,陳水扁時期美國同意出售潛艦給台灣,
但是吵吵鬧鬧拖到歐巴馬上台後整個案子被阻擋...
眾多爭執其中一項就是台灣要求潛艦案走FMS模式,
要求美國政府或是五角大廈能穩定提供後勤資源。
但是美國海軍打死不要!堅持台灣要走DCS模式...
到蔡英文時期,潛艦案還是走DCS模式,
反正以後遇到斷料問題還是要台灣自己想辦法。
另外一個例子,就是美軍軍事媒體有報導(MDC論壇有提到),
台灣以FMS模式跟美軍買紀德艦射控雷達上的真空管
但是DSCA承辦人員就抱怨了,這些真空管不是機密設備,
美軍也開放專利了,台灣那邊怎麼不自己去找廠商生產??
但是抱怨歸抱怨,但是還是很傲嬌的找到廠商生產一批真空管給台灣...
但是FMS也不是沒有缺點,
就是買家對軍事裝備沒有選擇權,
你能買到什麼都是美軍和軍火商在談的,
選擇權和決定權都是由五角大廈來決定(除非白宮有意見)。
川普時期要賣艾布蘭給台灣時,還有鄉民說能不能換成柴油引擎?
你去跟美軍說呀...
看美國陸軍會不會給你白眼?
你能選擇的就是買或不買...
雖然如此,FMS還是有許多優點,
例如由五角大廈當中介,你比較不用擔心當盤子,甚至被軍火商當韭菜
台灣當年買拉法葉就被宰了,更不用說賄絡、貪汙在軍火市場是常見的事。
但是美軍有較完善的採購制度和司法機制,軍火商想要污你一筆非常困難,
另外,由於是美軍向軍火商採購,同樣驗收也是美軍負責,
所以軍品的品質是經過美軍確認後再轉售給你,
你買到不良或是瑕疵品的機率也會比較低。
因為如此,所以FMS模式非常廣泛使用在美國軍火銷售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