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有些似是而非言論感到沮喪跟不耐。
例如:
#1bMj_ha9 (Military)
https://i.imgur.com/sI4ZKLX.jpg
黑熊網頁拉到最下面,
就清清楚楚揭露公司全名叫黑熊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https://i.imgur.com/SzAK36T.jpg
既然全名叫黑熊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那就不是內政部管轄,
而是經濟部範疇,
所以上經濟部商業司的商工登記查詢,
即可獲得公示資料。
https://i.imgur.com/DDWshdp.jpg
為什麼是「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應會有許多人感到懷疑或好奇,
如果稍有涉略商法,
應該不免感覺驚嘆。
過去「非營利團體」資金來源都只能靠捐贈勸募,
例如在地溝油事件之前,
如果有目標在於維護食安的非營利團體,
他們資金除了靠本板噴到死的左膠捐款,
找統一、味全等大型食品公司捐助,
可能性跟可獲得資金都不大,
甚至,捐助可能附條件,
就算不附條件,
但你能期待受捐助團體督促監督捐贈企業嗎?
故開始有NPO轉型為社會企業,
透過銷售商品來達成經濟自給自足,
例如公平貿易NPO轉型成公平貿易社會企業,
自己銷售公平貿易咖啡來維持團體運作,
而不用仰賴捐款捐助。
台灣現行公司法第1條1項固然仍明定「公司以營利為目的」,
然而前幾年第二項修訂為「公司…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
所以現在台灣的公司除營利之外,
亦得兼採「公益」,
這就是法學上所稱的「兼益」公司。
或許會有人說,公益應成立人民團體,
但我國法人區分為「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
社團法人又可分為人民團體、跟公司,
基於資金永續,
所以當初看到黑熊名稱為「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才會覺得很棒。
至於黑熊學院,應可理解為商標,
權利主體是黑熊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而這張沈伯洋的圖,
https://i.imgur.com/pkkAG00.jpg
我個人理解應是沈把想法圖像化,
有些人拘泥民防跟軍事如何轉換?
但這部分在他原文就有如此說明:
https://i.imgur.com/T9Szowt.jpg
他原文提到,第五縱隊出現算不算開戰?
這個問題首先必須先釐清,
「第五縱隊」定義為何?誰來定義?
其實這應該是滿深沉的疑問,
畢竟所謂第五縱隊即對台灣有敵意行為的人,
不應僅侷限外國人而包括本國人,
而怎樣的行為應被稱為敵意行為,
這都需要法律加以明定;
倘若本國人實行法定的敵意行為,
究竟是屬治安事件而僅交由警察處理,
抑或處理過程中可交由軍隊支援或接手,
這些確實都需要立法加以明確性。
最後,依民防法規定,
除現役及受召集軍人以外,
凡高級中學以上學生至未滿70歲者,
都應參加民法編組(民防法第5、6條)。
既然如此,參加民防團的人民,
有什麼基礎技能,又要去哪裡學得技能呢?
這想到以前台灣軍隊救災,
就是一個人一個臉盆一把掃把鏟子,
往往流於形式而無效率,
固然有私人願意教授民防技能,
人民願意付費取得,
但若能有誘因讓人更願意參與,
諸如費用扣除額,
這都是需要立法才能達到目的。
所以,實不明白黑熊有何批評之處,
有其如何施行本來就是動態調整,
倘如有更多類似團體,
反而台灣能有更多民防技能的人民;
而民防的主管機關雖是內政部,
但平時國防部也需要會同督導執行,
戰時則是協調運用民防團隊支援軍事勤務,
邱國正應該是要理解民間現在正在做什麼,
以利未來協調運用,
倘若民間提供的技能欠缺或不完備、不正確,
國防部則應該協調、協助主管機關跟民間團體改善,
而不是在新聞上放話,
反更突顯國防部本位主義,
甚至放話者心態更是可議。
※ 引述《kuoyipong (petohtalrayn)》之銘言:
: https://reurl.cc/6Qm4WM
: Puma Shen
: 今天接到聯合報的電話,問了我對昨天國防部的評論。總之我還是強調,黑熊的任務是
強
: 化民間後勤的能量,要讓國軍在前面作戰的時候沒有後顧之憂,這就是民防的任務:維
持
: 生活的機能,不輕易感到恐懼;理解戰爭樣貌、學會自我闢謠、能夠自我保護,進而保
護
: 身邊的人,並且支持國軍。這些都是我們這兩年來不斷宣導之事,也從未改變。
: 雖然民防負責最主要是內政部,國防部是國防,但是國防跟民防中間一定要有良好的合
作
: 跟對接。這也是為何一定要有良好的轉換機制和溝通橋樑。
: 最後,在台灣面臨混合式威脅的同時,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專長,民防有災難防治的專業
,
: 國防有軍事的專業,而針對認知領域有資訊與心理領域的專業,更不要講說中國擅長的
法
: 律戰,一樣也需要法律專業。不同的專業不用拿來比較,反而是要彼此合作,才能夠應
對
: 台灣面臨的威脅。大家多對話,這個社會才會強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