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陸情報單位「金錢利誘」 軍聞社前中校副主任下場出爐
聯合報/ 記者陳恩惠/桃園即時報導
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前孔姓中校副主任,自2006年起遭大陸情報單位以金錢利誘,吸收
代為發展組織,向身邊現役、退役軍官免費招待旅遊,提供大陸地區吸收軍官的機會但失
敗,桃園地院今天審結,將孔依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
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美金11萬7000元、人民幣6萬元及相關物品均沒收。本案可上訴。
判決理由指出,根據桃園地檢署起訴的犯罪事實內容,經孔姓被告先後於調查局詢問、檢
方偵訊及法院準備程序、審理時,均坦承在卷,並有相關證據可資佐證。
法官審酌,被告孔男曾任軍聞社中校副主任,受國軍長期栽培,理應知悉效忠國家的重要
性,卻對於違背職務的行為收受賄賂,敗壞官箴及軍人武德,危害軍譽及民心士氣,危害
非輕,更以招待旅遊等方式欲吸收2名王姓現役或退役軍官,而為中共廈門四辦發展組織
,幸未得逞,且其行為前後長達10多年之久,又收受楊姓男子等人交付款項,先後獲取美
金11萬7000元賄款及人民幣6萬元不法所得,所為背叛國家之舉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法官指出,考量被告孔男於偵查及法院審理時,終能坦承全部犯行的犯後態度,並已於偵
查時,繳交全部犯罪所得,兼衡被告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獲利益、危害程度、尚
無前案紀錄之素行,及所犯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未遂有上開減刑事由,暨被告自述為碩士
畢業的智識程度、曾任軍聞社中校副主任、現擔任警衛、離婚、需扶養子女及母親的家庭
經濟狀況等情狀,量處適當之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1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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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間證十幾年(2006開始,2019年國安新法通過)
說十幾年全部失敗,但又拿了幾百萬獎金(美金11萬7000元、人民幣6萬元及相關物品)
然後又因為各種原因,還是碩士所以減刑又不用追回終身俸
真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