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特部飛官成共諜 企圖駕駛「CH-47直升機」叛逃大陸
中時 林偉信
去年退休的陸軍航特指揮部中校謝孟書,退休前被吸收成為共諜,他被教唆駕駛「CH-47
契努克」軍用直升機叛逃至大陸地區,且研擬計畫,為陰謀投敵之行為,台灣高等法院將
謝孟書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6年,其他9名遭吸收軍官各判
刑1年6月到13年不等徒刑。
陳姓男子(另行通緝)前因案逃亡大陸地區,為取得台灣軍事情報,與蕭翔云接觸,以支
付工作費為對價,要求引介現役軍人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蕭在2021年8、9月間應允之,
陸續吸收謝秉成、康奕彬、何信儒加入中共工作組織。
蕭翔云將軍事機密交付陳外,並將康、何提供之部分軍事(國家)機密交付陳,其本人收
受賄賂共計62萬元,另交付賄賂予康、何各70萬元60萬元。
謝秉成經蕭翔云介紹與陳接觸後,2022年底至2023年3月間,陸續吸收洪、謝、陸加入中
共工作組織,由對方提供之部分軍事(國家)機密或公務上應秘密文書交付陳,及向陸男
收集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
他們又教唆謝孟書駕駛「CH-47契努克」軍用直升機叛逃至大陸地區,並交付賄賂予洪男
44萬6000元、謝孟書55萬6000元及泰銖4萬元、陸1萬元,且謝孟書並研擬計畫,為陰謀投
敵之行為,陸另依謝的指示拍攝心戰影片,敘述服役單位、職稱等,表彰願意投降中共解
放軍之旨。
劉在2023年年5月20日利用值班機會,將無閱覽權限之軍事機密攜入值日官寢室,以此方
式刺探軍事機密。
檢方起訴後,高院表示兩岸關係不僅關乎雙方利益,更牽涉亞太地區情勢與全球安全,於
此同時,台灣內部主體意識與中國大陸統一意識形成差距,使兩岸關係持續緊繃,大陸政
府對於台灣之文攻武嚇不曾停歇,值此台海關係緊張之際,雙方政府對於軍事國防機密或
重要情報,莫不極盡保密能事,步步為營。
高院指出,謝秉成身為中華民國國民,竟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居間交付賄賂,蕭翔云、
康奕彬、何信儒、洪及謝及陸、劉當時更是現役軍人,受國家栽培,深諳軍事機密攸關國
家安全與利益,縱係未經核定之資訊,亦與軍情相關,竟為金錢或身家安全所誘,甘為大
陸地區刺蒐軍情組織,造成重要機密外洩。
高院指出,謝孟書更陰謀投敵,陸配合拍攝心戰影片,其等行為均違反效忠國家,保國衛
民,確保國家安全之法定職務,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臺灣人民福祉,考量被告等人洩密之
期間、交付文件之機密屬性、數量、獲利對價,各處判1年6月到13年不等徒刑。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822002227-260402?chdtv
心得感想:
不要再說是因為修法前的行為所以只能輕判了
去年的共諜一樣只有1年到13年
另外,想要駕機逃亡是真的,只是還沒起飛就被捉了
增訂刑法瀆職罪章、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的特定罪行,判處有
期徒刑確定而未宣告緩刑,將剝奪或減少終身俸。
至於退休俸方面,只要是涉及前述所列之罪,並判刑7年以上,即剝奪其退除給與,就算
已支領者,也都要追繳。減領退休金的部分依判刑年限遞減,判刑3年以上未滿年7年者,
「減少其應領退除給與之50%,減少部分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判刑2年上以未滿3年
者,「減少其應領退除給給之30%;減少部分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判刑1年以上未滿
2年者「減少其應領退除給與之20%;減少部分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
就算判國,沒7年以上的一樣可以領終身俸
不太理解發終身俸給判刑確定的共諜是什麼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