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d9070016》 之銘言:
: 黑熊應該就是志願團體裡面
: → nanozako : 民防法有規定特定身份的人不能參加民防組織: 09/27 05:29
: → nanozako : 現役和接受軍事訓練的軍人、年度動員計畫內的後備役 09/27 05:29
: → nanozako : 輔助勤務隊/勤務編組的補充兵和替代役 09/27 05:29
: → nanozako : 所以不是想逃兵就當義警義消,兵單上有你還是跑不掉 09/27 05:29
目前啦民防團體也是有分官方和私人的
完全沒有任召何召集問題的就是後幹班、雇員這些
都是法定不用召集的人員,就算當年才參加,當年加入這些組織
就核免了
另一種是官方有建制的就是義消、義警這種
不是志工哦,是真的有拿到服務證,有任命函的的
會發文給後備,用的是
民防法38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服勤,係指民防人員為執行民防任務,服行與下列工作範圍相關之
勤務: 二、協助搶救重大災害。 (義消)
三、協助維持地方治安或擔任民間自衛。 (義消、義交、巡守)
會在年度開始前簽發整年度之「服勤」召集通知書
並於年度服勤召集欄勾選召集時間填註O年1月1日0時至同年12月31日24時止
再用
兵役法第40條「戰時或非常事變時,實施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之際,國家為支持戰爭保留前
後方所不可缺少之人員,於作戰無妨礙時,對此項人員,得逐次列入召集;於應需員額無妨
礙時,得儘後召集之」。
==所以官方人馬是不用召集的,但他們本身就有在值勤,等於是教召分期付款==
現在這些非官方的人馬能不能比照,就要看後面會不會修法
不要說不會哦,某個團體近年來年年發文給不同機關要求納入官方吃皇糧(誤)
只是都被拒了...
內政部 中華民國106年9月25日內授警字第1060872840號函主旨:
所詢桃園市後備憲兵協勤大隊得否納入民防總隊運作疑義案,復請查照。
內政部 中華民國109年7月20日內授警字第1090127333號函主旨:
有關總統接見貴總會建言回應後備憲兵納入民防法案,復請查照。
中華民國110年9月10日內授警字第1100872381號函主旨:
貴總會建議「後備憲兵納入民防法,並辦理後備軍人除役」案,復請查照。
如果要把宮廟、教會、黑熊這些團體一體納入到時一定會很精彩
因為義消他們不納入,是因為他們本來就要去值勤,還有常訓
但去廟中上香,教會禮拜,黑熊活動算不算值勤?
如果算了,那可能台灣會興起一股入教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