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來源:聯合報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8266965?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index
原文摘要:
雷神代表索高額費用 空軍曾抗拒
美國軍火商雷神公司遭到美司法部指控高
報軍售價格,造成我方損失,已認罪協商
。據相關人士透露,此次主要的弊端,是
在雷神公司浮報技術代表駐台的費用上。
根據美國司法部披露線索,雷神涉虛報價
格詐欺與台灣有關者,為二○一三年愛國
者飛彈系統採購案及二○一七年雷達系統
採購案。二○一三年為引進愛國者三型防
空飛彈與愛國者二型Plus升級案;二○一
七年則有樂山長程預警雷達(PAVE P
AWS)第二階段維持案(二○一八到二○
二二年)。
美國軍火商雷神公司遭到美司法部指控高
報軍售價格,造成我方損失,已認罪協商
。據相關人士透露,此次主要的弊端,是
在雷神公司浮報技術代表駐台的費用上。
根據美國司法部披露線索,雷神涉虛報價
格詐欺與台灣有關者,為二○一三年愛國
者飛彈系統採購案及二○一七年雷達系統
採購案。二○一三年為引進愛國者三型防
空飛彈與愛國者二型Plus升級案;二○一
七年則有樂山長程預警雷達(PAVE P
AWS)第二階段維持案(二○一八到二○
二二年)。
值得注意的是,二○一七年還有愛國者三
型飛彈重鑑測案,當年七月空軍防空暨飛
彈指揮部開始請美方報價,也曾洽修訂報
價資料,面對的就是雷神。此案眾所周知
,發生未經國安會、國防部核定即自行與
美簽約,違反建案程序規定,遭監察院糾
正。
而早在民進黨陳水扁政府建案採購愛國者
二型防空飛彈時,不是完全走軍售路徑,
幾乎都是商售,過程上下其手空間大,陸
軍就曾與雷神交手,花了數百萬元委託理
律法律事務所與雷神進行議約議價。
空軍接手防空飛彈後,雷神多次以派遣技
術代表駐台為由,要求給付高額人事費,
空軍曾一度抗拒,雷神因此取消我愛國者
防空飛彈系統國際會員資格,美國在台協
會(AIT)為軍火商向總統府陳情協調
,迫使空軍於二○二二年分期給付廿四億
九千二百四十萬元、以為期五年的「愛國
者技術代表」案,執行「以支持參與愛國者
國際工程服務計畫(IESP)和現場監視
計畫(FSP)」案,並換取重新參加愛國
者使用國年會資格。據相關人士透露,此次
弊端主要在此。
至於美國司法部案內所指二○一七年雷達
系統採購案,據了解,當年與此案有涉者
,是自二○一七年就開始協商的長程預警
雷達第二階段維持案;二○一八年到二○
二二年,要價一百一十億元台幣。此案每
五年一議,第三階段甚至高達一百五十七
億元。但外界披露這筆採購,究竟與雷神
主導的長程預警雷達相關後續維持有關?
或是同年度愛三重鑑測案有關?目前尚無
法確實求證。
心得感想:
說到雷神我就要說,這家公司真的很超過
。前幾年可能是想賣標二的關係,各種「海
劍二不是區域防空飛彈」「海弓三不可能」等
等網路上憑空出現各種宣傳可說是什麼都敢
講。說真的,愛國者也不是非跟雷神買不可
,PAC-3 MSE以後是逐步改用LM的系統,
雖然LM也不是什麼好鳥,但雷神公司這種
搞法還是別跟他們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