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公告一下明天預計會修改的板規項目
1.
現有板規2-2鎖文條款
2-2.當噓文數超過X1時,板主可鎖文處理。
予以移除
實施後不再視噓文數而鎖文
不過文章內容若有引戰之疑慮仍然會暫停討論
待情緒稍緩後重新開放
2.
原先2-1(3)
一篇文章內對三名板友以上人身攻擊者,或對特定族群板友人身攻擊者,
或對全體板友進行評論者,視為鬧板。
(如討論本板板風)
則移出板規2-1 填補2-2之空缺
故實施後為
2-2. 文章及推文內對三名板友以上人身攻擊者,或對特定族群板友人身攻擊者,
或對全體板友進行評論者,視為鬧板。(如討論本板板風)
3.
現有政治文條款
2-6.文章及推文禁止政治文,政治文係指下列情形:
A.討論板友的兩岸政治立場、思想。
B.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或台灣政治人物稱號,指稱板友或人身攻擊。
(如指稱板友為「藍白粉」、「蘇貞昌」、「某黨網軍」)
C.討論兩岸政治,且與軍事無關。
D.以貶抑字詞代稱兩岸地區及人民、台灣政黨及政治人物與支持群眾。
(如文章中使用「支那」、「台蛙」、「塔綠班」)
E.以兩岸政黨相關字詞評論全體板友。
(如指稱本板風氣有如「中共政治局」)
板規D.
以貶抑字詞代稱兩岸地區及人民、台灣政黨及政治人物與支持群眾。
(如文章中使用「支那」、「台蛙」、「塔綠班」)
因兩岸地區人民貶義詞並無一定與政治相關
故板規D之 「支那」 「台蛙」 懲處條件修改
併入至群體嘲諷條例 板規2-2調整為
2-2. 文章及推文內對三名板友以上人身攻擊者,
或對特定族群板友人身攻擊者,
或對全體板友進行評論者,視為鬧板。(如討論本板板風)
(1)於文章及推文內以貶抑字詞代稱兩岸地區及人民者亦同。
3. 現有 板規4 系列 鬧板以及2-1(3)群體嘲諷之懲處
4-3.鬧板處理方式:
(1)第一次水桶七日;第二次水桶一個月;
超過二次者,每多一次再多水桶一個月。
(2)鬧板者不因文章自刪而免責。
有鑒於板務群無法查詢被懲處人之懲處次數
(需要公告文章一篇一篇找或是仰賴板友來信告知)
故此次板規調整 懲處的次數計算取消
懲處日期修改為 第一次違反即懲處一個月且可累積
也就是說同時違反群體嘲諷及鬧板條款
將會從原本的一個月調整成兩個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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