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防國軍投共叛國!國防部擬修改《陸海空軍

作者: afv (魁羽)   2025-03-11 08:47:10
※ 引述《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之銘言:
: 國防部今天(10日)表示,為強化反制中國對國軍的滲透破壞活動,國防部擬具《陸海

: 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凡現役軍人以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方

: 等方式,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將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

: 徒刑。
利誘吸收現役軍人,以簽署書面、
: 拍攝影片等手法,對敵人宣誓效忠,已嚴重損害國家安全,因此特別研擬修正「陸海空

: 刑法第24條」,將於完成預告及法制程序後,陳報行政院審查。
https://i.imgur.com/2tmLc7p.jpeg
第24條修正草案,是針對”預備”或”陰謀”犯投敵罪的軍人,畢竟本次修正是專門針對
只有書面或照片影片宣示投敵者,若投敵者有採取”實際行動”(竊取機密、試圖實際投
敵等),那就是直接用陸海空軍刑法第14-23條了。
: 來看看反例好了 老蔣到老馬當年怎麼處理這些匪類
: 吳石:時任第十六集團軍中將副總司令,中華民國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次長,隨中華民

: 政府到達到達台灣後,利用職務之便,為中國共產黨情報人員朱楓傳遞情報。3月1日,

: 中華民國軍事法庭判處極刑;1950年6月10日下午四時被槍決。1965年,中共宣布其為

: 革命烈士」。
: 案外案:負責審理的蔣鼎文與韓德勤、劉詠堯聯名以軍心不穩之際宜寬大為懷,免阻投

: 報
: 為吳石等人求情,蔣中正震怒,以其三人為犯人說情殊為不法之至,將三人革除原職。
: 毛卻非::美頌艦少校艦長,帶領美頌艦叛變遭制伏,1950年2月4日槍決於高雄左營桃

: 園刑場。
: 史與為: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薦任七級專員,長期潛伏於保密局,因繆礦珍匪嫌案被起底

: 最後判處死刑。
: 郭子淵:空軍防砲第九團團部連空軍高射砲兵上尉連長,因史與為案判處死刑槍決。
: 李志豪:時任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少校,年輕時期曾在廣州市警備隊服役,於1980年偷渡

: 香港,被國防部特種情報室吸收。1999年,李志豪回台與軍情局退役人員聊天時被逮捕

: 他
: 、負責大陸工作的情報員名單給中共,被依《妨害軍機治罪條例》判處無期徒刑。
: 袁曉風、陳文仁:於2003年6月至2007年5月間,連續以使用隨身碟等方式,洩露12次空

: 軍事機密 2013年10月,陳文仁判處有期徒刑20年,袁除12個無期徒刑外,另遭追繳洩

: 國家機密所得新台幣780萬元。2014年1月10日,袁曉風遭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 羅賢哲:時任中華民國陸軍少將,陸軍司令部通資處長。利用職務之便,搜集國軍資通

: 機密。2011年1月25日,軍檢人員搜索羅員辦公室和寢室,搜出相關機密文件,2012年

: 灣軍事法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https://i.imgur.com/3eWdHAC.jpeg
https://i.imgur.com/wRaZwjc.jpeg
https://i.imgur.com/3h6qpqu.jpeg
近年幾個洩密案,能判到無期徒刑,都是用陸海空軍刑法第17條判的,也不是用第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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