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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專科學校林姓女連長,去年調派陸軍官校支援三軍七校聯合入伍訓練,期間竟指示所
屬撬開庫房,先後竊取鋼筷、迷彩服等物,校方展開調查時,女連長怕東窗事發,請兩名
女下屬幫忙載運藏匿,女下屬擔心觸法,向輔導長報告,高雄地檢署昨依貪汙罪嫌將林女
等三人提起公訴。
另外,受林姓女連長命令破壞庫房門鎖、取出鋼筷的黃姓女中士,檢方認定她不知情,不
起訴處分。
雄檢指出,林姓女連長(卅九歲)犯後供詞反覆,否認犯行,辯稱在調查中遭營長吼罵與
營輔導長誘導才自白,還意圖栽贓給協助藏運軍用品的李姓女中士與林姓女下士,雖竊取
軍用品價值不到三萬元,仍建請法官從重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於李女與林女,因身為部屬,礙於軍隊階級嚴格、上命下從的體制文化,對上級命令違
法與否判斷力較低,且李女主動報告犯行,協助部隊調查,建議均從輕量刑。
檢方指出,林姓女連長去年六月十八日指示黃姓女中士,破壞庫房門鎖入內偷竊鋼筷,事
後林女還多次入內竊取迷彩服等軍用品;七月三日校方發現門鎖遭破壞後調查。
女連長擔心被發現,七月三日傍晚打電話給下屬李女和林女,請兩人幫忙將偷來軍用品搬
到林女轎車上,再開假單給林姓士官,佯裝到婦產科看病,卻開車前往林女的家藏放贓物
。
隔天下午,李女良心不安,主動向所屬輔導長報告,並前往林女的家中查到贓物。
黃姓女中士告訴檢方,六月十八日當天,女連長宣稱鋼筷是要給連隊使用,「林是主官,
我是部屬,她的命令我無法拒絕」,檢方認定黃女不知情,不起訴處分。
檢方發現,女連長偷還了枕頭套、棉被套、檯燈與白毛巾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