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06240342-1.aspx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4日電)國防部今天表示,因應「募兵制」轉型需要,將持續精
進軍官轉文官考試,完備「出路」輔導制度,增加國人從軍意願。
國防部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會中指出,近期政府為配合「募兵制」推動,除了從待遇、
尊嚴方面強化配套措施外,也體察「出路」是青年從軍與家庭支持的重要因素,行政院協
同考試院,就屆退軍職人員轉任公職考試的制度,展開相關精進研議的工作。
國防部表示,考試院早於民國47年訂定「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依據民國88年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項規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貢獻,並對其退役
後的「就業」予以保障,顯示政府歷年及現行軍職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制度,彰顯憲法增修
條文精神。
國防部說,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尉官服役年限為10至15年、校官為
20至28年,部分軍官在32至50歲前即須退伍,與公教人員不分職等均可服務至65歲退休,
工作年齡差距約15年以上,因此,絕大多數退伍軍人均必須面臨中、壯年轉業及開創事業
第二春的需求。
國防部認為,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除了彰顯憲法尊重軍人意旨,強化國家人力資源運
用外,也可降低政府整體財政負擔、增加國人從軍意願,轉任考試報考對象擴大後,可提
高篩選功能及轉任人員素質,並使從軍青年具備多元生涯選擇,也可增進公務部門對國防
事務的瞭解。
國防部呼籲社會各界支持「募兵制」轉型需要,持續精進軍職人員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機制
,期完備募兵制相關「出路」輔導制度。1030624
(中央社 103-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