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yahoo.com/監委-陳肇敏干涉審判-江國慶枉死-051838684.html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軍方忽略嫌犯自白,江國慶無辜枉死。監察委員馬以工
、沈美真、楊美鈴、余騰芳等10日發布調查報告,證實許榮洲才是江國慶案中姦殺謝姓女
童的真兇,也發現當時空軍總部主管陳肇敏、曹嘉生等人皆向負責審理江國慶案的法官施
壓,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無法獨立審判,導致江國慶枉死,而許榮洲也在今年3月20日獲
無罪釋放。
民國86年調查江國慶冤案時就曾發現,官兵許榮洲已自白涉及謝姓女童命案,但由於犯下
其他性侵女童被押,且軍方早已明確表態,要把江國慶視為真兇,因此忽視許榮洲的自白
書,讓江國慶枉死。
馬以工指出,經過監察委員調查向國防部、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桃園縣政府大園分
局調閱相關卷宗後,發現國防部原卷內有8張豆腐大的小紙條,是為空軍總部主管陳肇敏
以上對下「指示」,顯示陳肇敏對於許榮洲自白下謝姓女童命案早已知情,但唯恐「一案
兩破」而引發重大爭議,要求受理法官呂德義忽視自白書,並且禁止他對外行文,無法獨
立審判。
根據江國慶發回更審後至槍決前的時間表顯示,民國86年5月許榮洲於台中大中保齡球館
犯案被捕,當時即坦承殺害謝姓女童。一開始軍方積極追查,要求許兵現場模擬,卻在5
月20日,當江國慶委任律師申請調閱許榮洲筆錄與DNA鑑定時,被空軍總部主管指示拒絕
,最後於8月13日槍決江國慶,但當時許榮洲的測謊報告還未出爐。
楊美鈴指出,在許榮洲自白出現後,當時軍方應做3件事情可挽回江國慶的生命,卻沒有
做。首先,當時的公訴檢察官、初審和更審的審判長都有要求將江國慶審判暫緩,等到許
榮洲案查清後再進行,卻不被允許;其次,江國慶委任律師要求調閱DNA和驗血比對,沒
被受理;主審法官也要求再驗血掌紋,卻被認為沒有必要,漠視一切對許榮洲不利的證據
。
曾擔任律師的沈美真也說,此案若在普通法院,要是知道有另一方正在審判相關案件,一
定會停止審判。根據大法官釋字解釋,軍事審判機關也是國家刑罰權的的一種,必須要符
合法律獨立、公正的程序。
「雖然現在軍事判決已經移到普通法院,但由於此案已超過彈劾的10年時效,監察院無法
彈劾空軍總部,但相信能夠發揮相當的警示效果。」沈美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