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的,
剛才才拿到一張小白單
寫著9月1號要重回國軍的懷抱(9/1~9/5)
還在淡水…
然而,我那幾天因為到日本(上個月就訂好機票了)
要到9月2號晚上才會飛回來,
這看起來好像是符合了核免的規定,
不過,看到教召令有提到逾2日未到要延期解召的問題,
就要請問一下:
1.這個日期就最近的實務上會符合核免標準嗎?
2.如果符合,依近期實務,回國後剩下三天還要補滿嗎?或是要延到星期日?
3.最近要提核免的資料有什麼變動嗎?
會問這些是因為看到
http://ppt.cc/cSc8
這一篇的說明(2014年3月的文)
內容與我所認知似乎有些出入
是動員官濫用職權,還是傳達錯誤,不甚清楚,
但由於期日頗為接近,所以想確認一下目前狀況,
不要去申請時被辦理人唬住(新北市應該都是要到土城辦吧?)
(至少確定前兩天一定要辦,但後續不知要如何)
另外,有關於緩召的問題,
我家是兩兄弟,我弟有自閉症(領有殘障手冊)
而我爸沒有工作,
所以實質是只有我有工作收入。
不過,因為我爸那邊有管理阿公的租出事宜,
好像也有一些錢進來,
這樣有符合任何相關的緩召標準嗎?
還是阿公那邊的要一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