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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余雪蘭/嘉義報導〕
在海軍阿里山雷達站服役的謝姓士官長,撿拾部隊營區附近整理擋土牆時挖出殘留在土裡
的紅檜等朽木,不料被警方臨檢發現,將其依違返森林法送辦,檢方考量他誤觸法網,給
予緩起訴,但須支付10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
檢方指出,謝姓士官長是在今年6月1日時被查獲所駕駛的休旅車內載有12塊紅檜及杉木,
共重約219.5公斤,價值1萬3430元。
謝姓士官長供稱,因軍方清理雷達站周邊區域時,從土裡挖出腐朽的木塊,他認為這些木
塊有香氣,丟棄任由腐朽可惜,於是撿回去收藏,並不知道這樣子違法。
檢方說,撿拾國家森林遊樂區、國有林地內內的任何木塊,據為己有,就是竊取國有森林
產物,違反森林法,謝姓士官長誤觸法網,付出10萬元的代價,上了一堂法治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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