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4-08-17 08:18:07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875804.shtml
趁女軍官酒醉 少校壓身強吻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4.08.17 03:03 am
在陸軍擔任補給官的柯姓少校,四年前與同事聚餐飲酒,趁女軍官不勝酒力意識模糊時,
將全身壓在被害人身上,強吻酒醉女軍官,經被害人躲進廁所內,傳簡訊「學長救我」求
救,才逃過一劫,台中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將柯姓少校判刑6月,緩刑2年。
法官審酌,柯姓少校(34歲)犯後有悔意,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除以書面向被害人道歉外
,並以20萬元賠償被害人,經被害人同意後,才給予緩刑。
判決書指出,四年前,當時擔任上尉補給官的柯男,與多名同事在休閒室內聚餐、飲酒,
女軍官飲用高粱酒摻水果酒後意識模糊、全身癱軟,先由同事攙扶至軍官宿舍休息。
至9月5日凌晨,女軍官至寢室外廁所如廁後,欲再返回寢室內休息時,因頭暈及全身無力
,蹲坐在廁所旁的樓梯口走廊台階上。
此時,柯男見女軍官因酒醉而獨自蹲坐在地,將被害人扶至寢室內的鋁床下舖躺下,並脫
去被害人的鞋子後強吻,而被害人仍因不勝酒力致暈眩癱軟無法呼救,無力推開對方,僅
以手肘護於胸前抵抗。
十幾秒過後,柯男起身往寢室門口走去,被害人唯恐對方會鎖上房門繼續對她不利,立即
使勁撐起身體奮力跑出寢室,衝入約兩、三公尺外的廁所內躲避,再將廁所門上鎖,並在
廁所內急忙以手機傳「學長救我」的簡訊。
黃男收到簡訊後,驚覺有異,便立即騎車趕到,將被害人帶到她所住的女性軍官宿舍,事
後被害人訴由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新北市憲兵隊移送偵辦。
【2014/08/17 聯合報】@ http://udn.com/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14-08-17 12:05:00狗在路邊交配不是很正常嗎
作者:
wangrs (自強號柴聯車)
2014-08-17 12:38:00四年前的案子,現在才一審宣判,真是有效率的司法。
作者:
c780412 (煌)
2014-08-17 12:56:004年前耶....軍中連這種事都可以"待料"喔?
作者:
sakula248 (pflim落榜十年爽XDDDD)
2014-08-17 16:35:00靠 還可以生少校 背景很硬
拜託,軍法審判移審司法審判是去年八月中的事,噗呵!
作者:
sin0328 (sin)
2014-08-18 01:03:00部八裡的休閒室什麼時候變成聚餐飲酒的地方???還跟"多名同事"這些人都沒被懲處嘛
話說麥克阿瑟,尼米茲為啥沒陣亡?!因為不是在最前線!尤其是跑到澳洲的那個!最後還成了日本戰後的臨時領導,寫了一篇麥克阿瑟為子祈禱文,不過他兒子似乎也只是一隻普普的魯蛇啊!栗林忠道中將戰死硫磺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