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刪)
軍中的連坐法,是種病態且不正確的連坐法,存在的目的是在把出事後的責任
攤給更多不相關的人,讓主要責任者的責任變小,甚至免除,同時會衍伸很多傷害。
正常的連坐,是連帶懲處"有權且有責"的人,換句話說,就是直屬長官或主管。
為什麼?因為主官有權要求下屬阿!給了權力就是為了讓主官完成相對應的責任。
所以如果下屬聽命行事,不論成敗都由上頭負大部分責任;下屬不聽命,則要負上不聽
命令的責任和懲罰。同時因主官擁有國家給的權力和階級這些工具,卻未能導正下屬,
若因此造成傷害,也要負責,是因為存在因果關係和權責對價的緣故。
以最近的高雄氣爆為例,為什麼高層要出來面對社會譴責?難道料他們送的嗎?管線是
他們弄破的嗎?都不是的話為什麼要負責道歉?因為任用現場人員和主事者的權力在他們
手上阿!所以要負上未盡管理的責任;同時現場人員若是有人為疏失或未按SOP等狀況,
要負相對應責任,但罪狀不會是"用人不當"或"管理不周"的責任。
但若按照軍中的邏輯,會去檢討和懲罰現場失職人員的同事們,而由誰去檢討這些人?
就是他媽的最該負責的主官阿!最該反省的人要求不相關的人反省。同時責任和焦點就
成功被分散了,這制度的目的就達成了。
所以為什麼開酒駕檢討會的人都不是酒駕的人?就是為了轉移責任和焦點。結果就是會
對團體造成傷害,輕則大家士氣低落,因為總是要為豬一樣的隊友負責,卻一點辦法
也沒有;重則造成霸凌的合理化。
無權卻要負責的時候,除了忍耐還能怎辦?就是默許地下權利的存在,所以老鳥搞菜鳥
變合理了,因為他要管,但用甚麼手段卻沒有明確的節制,可以選擇性處理,或是
根本是私怨或純粹想中二耍威風。如果軍隊是靠這種灰色地帶的存在才能運作,也難
怪會搞出洪仲丘事件。
軍中最好強化垂直的連坐,如果連長和POA是棟八,那營長就禮拜六么八,旅長直接檢
束,再按規定找個階級更高的陪他操檢束的課表。酒駕若被吃案未送辦,抓到後到旅長
為止通通勒令退伍,這樣可能還是會有酒駕,但吃案機會小的多,同時會確實法辦的壓
力在,對潛在的酒駕者就會有壓力,這樣也沒無所謂的剛好淘汰。
以上辦法實施的可能性根本就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