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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陸軍飛彈砲兵學校張姓中尉醫官,2012年6月底受託照顧因為聚餐喝醉而不省人事的
主計室主任陳姓中校,張只幫陳注射生理食鹽水,沒有注意陳持續意識不清轉送大醫院急
救,導致陳因急性酒精中毒而宣告不治。台南地檢署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
南檢起訴書指出,砲兵學校主計室主任陳姓中校在前年6月29日晚間7時,跟校內其他同仁
到歸仁區圓環的一家熱炒店聚餐,他在餐會上喝高粱酒、啤酒,以致最後不勝酒力趴臥桌
上,晚間9時30分聚餐結束,該校教務處長張姓上校要士官載陳回砲校醫務室,交由張姓
醫官(29歲)照護。
張姓醫官拍打呼叫陳姓中校,對方沒有反應,張幫陳注射生理食鹽水,以降低血液中酒精
濃度,並在晚間10時30分到隔天凌晨0時30分檢查陳的狀況,陳持續昏迷沒有反應,但他
從凌晨0時30分到清晨5時30分獨留陳一人在醫務室,待張姓醫官清晨探視時,陳已經死亡
。
該案根據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死者身體殘留酒精濃度推估,死者生前在晚間22時
30分就出現酒精中毒,若張姓醫官在第一時間把陳送附近醫院急救,應有急救成功機會,
檢方認定張姓醫官有醫療過失行為,才因《業務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辛啟松/台南
報導)
3.心得:真的五告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