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ic7567 (阿賢)》之銘言:
: 已爬過文 但看到的大部分都是本人結婚所以請
: 由於進去的時間是11/18 不確定11/28號是否休假了(我姊結婚是11/29)
: 我打去內政部問的結果是說"原則上來說"可以
: 但還是怕怕的 所以希望有個明確答案
: 想問一下各位 新訓期間姊姊結婚是否可以請婚假
請假是你個人權利,但是會給不給假是主官裁量權。
另外你姊姊結婚,你只能請事假,不能請婚假,
也就是照規定你以後要用自己的休假補。
內政部問的結果是說"原則上來說"可以,當然是可以阿。
不過你真的認為他很明確的理解你想問的意思嗎?
內政部的想法大概是:原則上你當然可以請假阿!
不過請什麼假不關他們的事情,你要自己去跟連上請假。
結論就是:
你可以入伍以後再問連長給不給你請假,不過給不給假看你的長官。
如果可以請假成功,幾乎可以篤定不是以婚假的名義,而是事假。
而照規定事假在你往後的軍伍生捱是要還的;
但是有機會這個事假紀錄不會跟著你下部隊,也就是運氣好可以不用還。
講那麼多,就是看你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