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哈拉] 為什麼打飯班不去叫替代役做就好了?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4-10-16 04:03:38
我覺的是應該全面廢除替代役,替代役根本不需要存在。
你說他們身體殘疾所以不能當兵!?( ︶︿︶)_╭∩╮
君不見一堆替代役能跑能跳能演電影,
基本上只要不是劇烈體能訓練就全讓這些人做,
這些人就不要讓他們出作戰訓練演訓就好,
其他除了您說的打飯刷油漆除鐵鏽,
還有各參等,只要不是劇烈運動的也都由這些人優先接手,
不能做體能訓練,那保養槍隻及排假寫表總會吧,
這樣他們才夠資格說自己在當兵。
怕其他沒殘疾的會歧視他們!?
那就全部集中丟在同一個連隊吧。
我表弟當替代役,竟然還跑回家要錢買一台電腦帶去宿舍玩lol,
就知道這些替代役有多爽了。
※ 引述《haworz (好囧)》之銘言:
: 的確 替代役應該收歸為國防部管
: 然後發配到各單位服務
: 凡舉掃地打飯刷油漆除鐵鏽這些工作
: 應該都由替代役弟兄來做
: 正規兵應該從事更多的戰訓以及演訓任務
: 畢竟替代役是無法負荷作戰訓練才當替代役
: 而不是廢人所以當替代役
: 這麼做好處很多
: 第一解決國軍人力不足的問題
: 第二正規部隊可以加強訓練 提高國軍的戰力 改正國軍形象
: 第三替代役弟兄終於可以大聲說自己在當兵
: 第四公務人員也可以精實點
: 第五真的開戰就直接有軍伕可以使用
: 國防部不考慮一下嗎
作者: BornToWar (為戰而生)   2014-10-16 04:05:00
沒權沒錢洗洗睡吧QQ我覺得應該直接立法捐兵 捐50萬免當 這錢可養一個兵但立法後還要逃兵的就要重罰 最輕關兩年對有錢人來講捐50萬鑽來鑽去輕鬆多了 也有實際幫助
作者: SHINJO575 (~董小鹿~)   2014-10-16 04:43:00
我還滿同意的 一堆狗屁倒灶就交給這些痼疾人士該操演就操演阿 只是我覺得應該又是另一種對立會互看不順眼...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10-16 06:32:00
+1 推原po其實不只是應該要抓替代役的來做,女人也應該要來當兵,一堆勤務工作不要說女人有體能問題不能做高司一堆勤務工作不要說女人不行(駕駛就見人見智)
作者: BornToWar (為戰而生)   2014-10-16 07:07:00
問題是現在有錢人早就實質免役了吧 100個我看沒有1個當
作者: MasterChang (我愛ASM)   2014-10-16 09:35:00
當兵是一種義務?洗腦洗傻了!!?
作者: yclin14 (燎原星火‧子飛凌)   2014-10-16 10:19:00
當兵本來就是義務,除非中華民國憲法有修改...
作者: eddie20234 (小軒)   2014-10-16 11:01:00
本來就是義務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4-10-16 12:38:00
問題是 替代役的標準在以前很多是免疫標準...除非是申請的替代役 替代役體位在69年次以前大多免疫
作者: Bigcookie2 (ミン)   2014-10-16 16:58:00
我也覺得 那些書面工作 參字輩的讓替代役來做啊
作者: ssarc (ftb)   2014-10-16 16:58:00
當初會有替代役不是因為身體因素,而是宗教因素,他猛的是
作者: wappie3524 (小心記者就在你身邊!!)   2014-10-18 22:26:00
masterchang,你真的是臺灣人嗎?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這條除非立委修憲,否則永遠都有義務役
作者: vdvd (vince)   2014-10-21 13:40:00
激烈運動?馬的以前運動只會被噹過太爽 服的兵役經驗替代役絕對可以勝任
作者: boyawake (臺灣,妳好美。)   2014-10-27 09:28:00
憲法第20條就有寫服兵役是義務,只是公不公平的問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