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徵集令遺失

作者: kindack (怎麼走都不會滑倒)   2014-10-23 23:59:46
各位學長好。
事情是這樣的。
近期家有喜事,忙於大掃除。
兩個月來日盼夜盼的徵集令,在整理家務的過程中,遺失。
才剛拿到不到兩天,就在家裡失蹤了。
打電話至市公所詢問。
市公所兵役課的專員表示「遺失不能補發」、「請繼續努力尋找」。
而我偶後也有親自跑到市公所再詢問一次該如何是好。
專員現場表示:如果真的遺失,當天「市公所派遣的隨護人員會證明你是役男本人」、
「你有簽收且自己遺失」。
我已經找了第四天了。
喜事將近,也代表我的入伍將近。
隨著家裡一天比一天乾淨整齊,
我就一天比一天還要擔心「徵集令」早已不再這棟建築物。
我爬文、爬版,搜尋「徵集令遺失」、「徵集令不見了」等標題。
只有三種回答
1. 徵集令沒帶,警察會護送你回家翻出來!
2. 入伍在集合地點點名登記的時候,報備。
3. 你完蛋了!
到底該怎麼辦?
還沒當天就成為天兵:(
我現在只能看著相機裏頭拍攝部分的徵集令默默希望他就出現在家裡的某個角落。
然後腦中一直迴盪「警察」、「你完蛋了!」等字眼。
像我這樣的案例應該很少很少很少。
不知道各位學長昔日身旁的弟兄有沒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告訴我。
該怎麼辦 以及 後續會發生什麼事情,會馬上行政處分、禁假嗎?
下禮拜就要入伍了。
心急如焚、輾轉難眠:(
作者: RNLRNL (宅兔)   2014-10-24 00:14:00
就直接說丟了 也不會怎樣 當初我參演證不見都沒被處分了
作者: ssarc (ftb)   2014-10-24 00:15:00
不會怎麼樣,人到就好。難道他會把你從營區趕出來??公所的人沒當過兵,別鳥他
作者: kane1017 (陳董)   2014-10-24 00:16:00
人走進去就好,兩手空也沒關係。馬區長這麼天也沒事,一張爛紙算啥!
作者: RNLRNL (宅兔)   2014-10-24 00:19:00
當初當憲兵 9月10月那兩位超愛亂跑 特勤出爽爽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4-10-24 00:26:00
不會怎樣啦,難道不讓你當兵嗎?
作者: kane1017 (陳董)   2014-10-24 00:31:00
還好不是退伍令不見!
作者: ultratimes   2014-10-24 00:43:00
可以洞八禁假處分吧?
作者: c615   2014-10-24 00:45:00
連徵集令都會不見 你還有什麼不會不見 頭會不會不見 說話啊我沒有要挑釁 只是感覺新訓班長會說的話!
作者: Ilou (veyo)   2014-10-24 00:52:00
好像能鄉公所重新申請吧 折抵用得到
作者: bluelink (淡水小麵仔)   2014-10-24 00:53:00
剛開始還好吧 要知道天兵不是一天造成的更何況也不是沒有人不見過東西 調適心情進去比較好進去後不要常常這樣 簡單說不要太突出就不會被注意
作者: hkhbb323 (三媽臭臭鍋)   2014-10-24 00:57:00
新訓也電不到啥阿,大家都做一樣的事,一個月後下部隊就漂白了,除非你得罪同梯一起進同單位的人
作者: defenders (right)   2014-10-24 01:01:00
完全不用擔心會怎樣~還沒入伍你好歹有一星,入伍被拔階別出事就好,退伍令一Get,就迅速掛階變六星上將^.<
作者: okmijnuhyex (火鍋將軍)   2014-10-24 01:14:00
不會怎樣,說不定進去裡面也會被弄不見(?)
作者: lolitass (嘿)   2014-10-24 01:40:00
人到就是了 裡面可以不見的東西還多著呢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   2014-10-24 01:49:00
進去裡面連腦都會不見了 何況是徵集令
作者: waterydan (送)   2014-10-24 01:54:00
我記得我新訓第一天,也有人沒帶阿,念一念還不是照當他能把你怎樣= = 你只要不逃兵就好
作者: lazyming (lazyming)   2014-10-24 01:57:00
之前還有人沒帶 結果當完了才發現白當了 幸好是教召
作者: tzonren (LoreN.)   2014-10-24 03:17:00
就在當一年吧
作者: quando225 (待到證明)   2014-10-24 04:46:00
別擔心,進去就是了,會遺失的還很多
作者: seashel (Mr.鼻血)   2014-10-24 06:00:00
你肯定不是第一個 也不是最後一個遺失徵集令的人
作者: lunlee1214 (Shun)   2014-10-24 07:50:00
還沒進去就出包
作者: ultratimes   2014-10-24 08:58:00
如果說遺失視同逃兵呢?
作者: hydra7799 (Hail Hydra!)   2014-10-24 09:13:00
最多新訓黑掉而已
作者: poming (一休)   2014-10-24 09:52:00
進去只希望你不會出包
作者: bruce511239 (客官的中壢李姓選民)   2014-10-24 10:31:00
他也不能怎樣啊 國家義務難道教你不用當? 哈哈跟公所的人員講一下 他們會處理的 他們也有名單阿
作者: ultratimes   2014-10-24 10:36:00
當然不能叫你不用當,但是可以視同逃兵吧視同二字意即不得舉反證加以推翻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   2014-10-24 10:49:00
樓上你一直說如果 可能的 是想嚇誰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4-10-24 10:55:00
人有到應該都還可以
作者: ultratimes   2014-10-24 11:24:00
沒有嚇誰,只希望立法者能朝這個方向去修法
作者: 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   2014-10-24 11:36:00
有什麼好黑掉的 講真的班長哪會管你這個..
作者: doixy (CC)   2014-10-24 11:49:00
不用擔心..根本沒差
作者: finster (Falcon)   2014-10-24 11:59:00
人有到就好了吧 最重要的人都到了 還逃兵哩
作者: Bruce78522 (趴利是大人)   2014-10-24 12:05:00
會不會有人拿走然後要幫你當兵
作者: ultratimes   2014-10-24 12:54:00
召集令不見就該視為逃兵,只是現在沒人敢這樣立法現在政客立委誰不討好選民,縮短兵期,大罪輕罰所謂視同即為擬制,即不得舉反例加以推翻的法律亦即若修法通過召集令遺失視同逃兵的話,你是不得以人已經到了來推翻視同逃兵的行為
作者: uranusjr (←這人是超級笨蛋)   2014-10-24 12:59:00
我想知道樓上的理由是什麼, 法律要怎麼立不是你說了算立法修法是要有基礎要研究交報告的, 哪像你在那邊感覺
作者: ultratimes   2014-10-24 13:00:00
假設法律哪天修正,殺人未遂視同已遂,也就代表不能用被害著還活著來反證殺人罪不成立
作者: finster (Falcon)   2014-10-24 13:12:00
會這樣立法 徵集令就要可以補發 跟殺人未遂差太多了
作者: pakkipwpw (atsun)   2014-10-24 13:25:00
沒差啦!頂多進去時被關心到出中心而已你人沒到那個問題才大。某人的話看看就好現在不比以前。入伍時也是有人沒帶也是先被念幾天調適期一過還不都一樣
作者: kane1017 (陳董)   2014-10-24 13:30:00
我顧大門一群狗官沒假條出營區,我可以槍斃他們嗎?我當兵自己走進去中坑沒帶通知書也沒事徵兵名冊帶身分證核對一致即可,都有變通方式!
作者: ultratimes   2014-10-24 14:29:00
沒假條出營區那是你有問題,這叫衛哨失職!!出營區本來就要有假條,除了營區內的最高階主官外其他都要有假條才能放行,否則哪怕你三顆梅花都不該放放了就是位哨失職
作者: ewqqwe (鍵盤蚵南)   2014-10-24 15:36:00
樓上,你到底懂不懂法律,還是想笑死人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4-10-24 15:40:00
記得我假條從沒拿出來檢查過,因為大門都自己人
作者: lcy317   2014-10-24 15:43:00
真的就不會怎麼樣 人有進去就好了某ID都看過這麼多次了 各位別理他就好了同T就有人沒帶徵集令 就被唸去寫資料打電話而已麻煩是一定有 但沒你想的這麼大 準時入伍就好了只要人有到 文件類的東西就補資料補申請就好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4-10-24 16:10:00
軍隊裡的事本來就可大可小,沒人追究起來都沒事
作者: charlysu (charlysu)   2014-10-24 17:02:00
說真的人有到就好了,這小事情好嗎
作者: TheBeast (邊緣肥宅)   2014-10-24 17:05:00
請問是能判為逃兵的依據是哪一條法?????危言聳聽
作者: doixy (CC)   2014-10-24 17:13:00
挖賽~好久沒看到某ID(痣怨疫?)出來被噓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4-10-24 17:16:00
政府討好選票中當然不敢訂這種法律不過按理的確該視同逃兵
作者: iteachyou (我教你)   2014-10-24 17:22:00
某樓如果不是志願役就真的該簽下去了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4-10-24 17:22:00
公所都說願意幫你證明是本人了,最低底限就是這樣了,真的找不到就照做吧…
作者: iteachyou (我教你)   2014-10-24 17:24:00
根本不會怎樣啦 有準時去報到就好了
作者: ha116900 (阿鴻)   2014-10-24 17:54:00
人到就好了 其他的都不重要 新訓黑不是黑 !!!
作者: tenninetall (愛只需要張開)   2014-10-24 17:55:00
別主動提 有問說忘記帶就好
作者: ha116900 (阿鴻)   2014-10-24 17:55:00
我新訓 同連的 都有人放假強姦上新聞也沒怎樣 不用擔心新兵戰士無敵
作者: tenninetall (愛只需要張開)   2014-10-24 17:56:00
我入伍根本沒用到那張 白帶了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4-10-24 18:38:00
在那邊屁半天,結果是自以為法應該要怎麼立...你哪位
作者: tony15899 (急速せんこ~)   2014-10-24 18:50:00
還沒入伍就不是軍人 不是軍人要怎麼逃兵?
作者: janryumon   2014-10-24 19:46:00
不會怎樣,記得準時報到就好了
作者: a601401 (小游)   2014-10-24 21:10:00
沒差,因為我的也沒收走!
作者: Guoplus (鍵盤大將軍)   2014-10-24 22:24:00
人家認真上來問在屁什麼啦 還在扯立法 去選立委啦 為什麼可以這麼認真講一些超越人類認知的奇葩言論啊
作者: ssarc (ftb)   2014-10-25 06:01:00
上面哪個白痴阿,不見視同逃兵、你又願意不補發,是要逼我上街頭自暴自棄還是真的逃兵? 少蠢了
作者: Spartan117 (士官長)   2014-10-25 07:47:00
按理勒 按誰的理?每次看到u這種人就覺得好險我們至少還有受過訓練經過選拔的司法人員 就算有時被說恐龍還是比滿口嘴砲其實對法律一竅不通的人好太多
作者: aaa5566 (prints)   2014-10-25 09:48:00
根本不用帶,退伍了還放在家
作者: discoveryray (chih)   2014-10-25 13:35:00
沒用到+1
作者: ManInBlackXD (小的)   2014-10-25 13:50:00
完蛋惹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4-10-25 16:02:00
樓上某位大哥,等你自己建國再把這條法加進去吧,別亂講
作者: miracleOrz (南瓜泡麵)   2014-10-25 22:57:00
照某樓邏輯 身分證不見就代表你從這世界上消失啦!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4-10-25 23:46:00
哈哈鍵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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