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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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不當行為 國軍恢復降級、罰薪處分
2014年11月05日23:00
受陸軍下士洪仲丘因關禁閉而枉死案的影響,國軍重新啟動軍官、士官的「降階」、「罰
薪」處分。國防部表示,雖然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軍官懲罰種類有撤職、記過、罰薪、
檢束及申誡。而士官懲罰則有管訓、降級、記過、罰薪、悔過、罰勤及申誡,但多年來已
沒有軍官、士官降級、罰薪的懲處。為讓官兵有所警愓,因此海軍司令部依法,對於相關
失職、違規的軍士官進行降級、罰薪的懲處。
據了解,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鄭姓中士,因為在今年發生酒駕事件,酒測值未達
0.25%內,因未達記大過處份,經人評會決議,給予降級1年處分。另外,陸戰隊99旅旅部
管姓上尉,因為承辦退休人員的退伍事務,未確認金額造成該名退伍人員溢領,管姓上尉
事後還隱瞞事實,造成部隊困擾,因此經由人評會決議,罰薪32%。(王烱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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