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多前當兵在夢時代那邊兵工廠
那時因為營區大
小小獨立連要管整個營區的哨所
所以連上配有十幾台腳踏車方便上下哨
但因為都是破腳踏車 所以爆胎機率高
因此 連上有自己獨立的腳踏車維修廠房
大約有3~4名腳踏車業務
簡單來說 連上職掌 就是掃地與站哨
吃飯提早 與 睡覺拉長 與運動自由
沒有 什麼查 基地 演習的
最多的督導 也只是 內部長官來視察而已
說真的是一個適合簽下的好單位
當時 也有幾名義務阿兵哥簽下去
但~當時連上 參字輩 行政 傳令等都是義務役在當
偏偏卻有志願役被安排在修腳踏車的單位
每天除了3~2班衛哨外 都是泡在腳踏車廠房修腳踏車 聽廣播 喝飲料 下棋
(主要維修也是補胎啦~自己去看過 也哈拉幾次)
ps 那時候好像有規定 爆胎幾次扣假一天
另外還有一個志願役的業務就是每天去打草
有時心想 領志願役的薪水 每天卻是打草與補胎.....
怎麼參字輩等則由義務役來做呢?
不知道 有沒有遇過志願役士兵 他在連上的工作項目是讓你感覺不可思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