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爬了一下文,大多人都是30天/120天大法的分享,
或是拚替代役的扁平足,都稍微和我情況不符合,所以還是貼篇文章問問大家。
小弟出生於外國,後來回台灣工作,因故在抉擇要不要入籍。
(目前持中華民國護照,但是沒有過身分證、也沒有戶籍)
自己去檢查三軍總醫院汀洲院區扁平足,沈醫師給右足弓169.3度、左足弓166.4度。
想請教各位先進:
1. 這樣如果之後入籍,根據規定是一年後才會徵我兵,我可以直接找戶政事務所
的兵役科提舉扁平足證明直接取得免當兵證明嗎? 還是要等徵兵令?
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第三條 無戶籍國民具僑民身分之役齡男子,自返回國內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
屆滿一年時,依法辦理徵兵處理。
2. 看役男檢查醫院,台北市部分有數家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萬芳醫院和三總松山,
我這樣有必要去三總松山或內湖自費檢查嗎?
PS.因為聽前面很多人都是去三總內湖檢查
3. 另,小弟還有痛風、聯合醫院仁愛分院椎間盤突出病歷、腳骨斷裂過。
(88) (139 椎間盤突出症)
請問如果很多都是替代役體位,加起來還是替代役體位嗎?
4. 由於情況特殊,我該多詢問那些單位呢?
先感謝各位回答和若有疏失,還請各位不要鞭太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