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士官長逃兵3個月 部隊居然後來才知道
蘋果日報
陸軍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36歲李姓士官長3年前被派往陸軍第六軍團支援,
但去年3月支援任務結束後,卻沒返回原部隊報到,無故曠職3個多月,
原部隊長官後來發現才將其移送法辦,
士林地院開庭時,李男辯稱,他是為了照顧生病的母親才擅自離職,
法官憐憫其照顧母親之情,日前依《陸海空軍刑法》擅自缺職罪,
判他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李男2013年5月起被派駐到陸軍第六軍團人事行政處支援,
但該支援任務於2015年3月底結束後,李男卻沒有返回原部隊報到,
直到同年7月,李男原部隊的鄧姓少校發現李的任務早已結束,卻不見其蹤影,
才派人至李家質問,曠職3個多月的李男這才現身回營,事後也因此事遭軍方汰除。
士林地院審理時,李男當庭坦承所有犯行,
但辯稱是因母親有高血壓、糖尿病及小中風等病痛,
他為了在家照顧生病老母才會曠職,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
士林地院認為,李男雖沒拿出母親就醫證明,但坦承過錯且犯後態度良好,
且其於曠職期間仍主動回營,參加4天漢光演習,並非完全棄職役不理,
憐憫李男照顧母親之情,依《陸海空軍刑法》擅自缺職罪,
判他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仍可上訴。
(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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