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大陸地區出現網售抗戰勝利紀念章乙事,國防部指出,「抗戰勝利紀念章」
是先進們參與神聖抗戰榮譽的表徵,請販售者停止此商業行為;國防部並籲請所有獲頒者
,珍藏重視該紀念章,避免肇生外界誤會。
國防部今日表示,為紀念抗戰勝利七十週年,國防部於民國104年核頒「抗戰勝利紀念章
」予抗戰先進或其遺族,同時附贈紀念章證書及抗戰紀要各乙幀,以表彰先進們犧牲奉獻
的愛國情操,並致上中華民國政府最崇高的敬意與無限的感念。
國防部指出,核頒對象包括國內、外及大陸、港澳地區健在或已故之抗戰先進,核頒後獲
得各界熱烈迴響,先進們或後人均以獲頒紀念章為畢生榮耀,並對政府表達由衷感謝。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327003782-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