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iebeTaiwan人身攻擊水桶七天

作者: fogflower (霧裡看花)   2016-03-29 17:15:55
《ID暱稱》liebeTaiwan (IchliebemichTaiwan ist)《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105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2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3/29/2016 12:57:11 Tue 《上次故鄉》42.72.227.70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版友來信檢舉你在 #1Mz_Pbcl 底下的推噓文有人身攻擊疑慮,證據如下:
噓 liebeTaiwan: 真的是志願役都同一個媽生 03/28 10:01
噓 liebeTaiwan: 嘴臉完全一樣 會成全民公敵完全活該 03/28 10:04
噓 liebeTaiwan: 你乾脆叫邱班長來處理好了 03/28 10:08
照你的推文,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即認識該名失蹤志願役的可能性,
但既然人家家屬在敝版發文請求協尋,你是否也該留點口德呢?
依據板規:
第十六條(人身攻擊)
板友於同一文章內同一發文得以乙次嘲諷文句為限,並不得人身攻擊,經版友檢具證據
向板主檢舉,且經板主審視確實成立者,初犯者水桶七日,再犯者水桶十四日,三犯者
永久水桶,除將證據附於公告為證外,板友並不得於公告下之推噓文有任何足堪認定有
人身攻擊行為之字彙,攻擊特定全體之行為者亦同。
奉送水桶七天!
作者: porcupine (波苦排)   2016-04-07 22:58:00
感謝板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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