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即將在5/10 入伍
去年有申請體位複檢 但判出來還是常備體位= =
先說我沒有想躲當兵的意思...
本魯踝關節 今天去高雄長庚檢查 再次確診有分離性退化關節炎+軟骨發炎+外側韌帶破損
去年去榮總那個醫生只給我寫"輕微關節炎" 所以判出來就還是一樣
現在比較怕的是跑步和久站 長庚給的診斷書也有說不宜久站和長時間負重行走
但有聽說似乎他們不鳥民間醫院的診斷書
但現在要去軍醫院掛號檢查 x光+MRI+關節鏡 可能來不及到5.10前提出
想問入營的時候我帶這些診斷證明 可以在新訓時期申請複檢嗎?
還是沒救了...我不排斥當兵 但不希望腳廢掉ORZ
謝謝各位學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