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trygon5566 (踹共) 大大,你怎麼刪掉 ?
本人相當陸軍么六么么,退伍超過20年,沒再怕。
從二等兵開始,就占兩個上尉缺,一個出勤一天一萬。
一個出勤一天四千八,出過上百次勤務,我的賣命錢卻一毛都沒領過。
需要案例之一:
誠徵曾經在當兵做過假資料的案例,除了代簽這種家常便飯,還有什麼比較嚴重足以生
損他人利益之偽造文書情事可以和我分享嗎?請私訊給我,謝謝各位大大的協助。
Ans:當兵就是虛委造假,請問你(妳)是沒當過兵嗎 ?
需要案例之二:
誠徵因為學長學帝雉被凹的案例,業務內容或其他合理與不合理的範圍內,只要造成你的
身心微損都可提供,並且附上你不爽的原因。探討學長學弟制的初衷與扭曲變形的歷程和
原因,目的是要消彌學長凹學弟的不平等待遇。我認為在一般的企業裏,學長學弟也只是
同等的同事關係,就算在軍中也應該是如此,業務上互相協助或各司其職,一旦超越了界
線,就應該要勇敢拒絕。
Ans:我的中士組長,自願役,接本連油料業務,卻又擺爛,輔導長不敢動他。
就把氣發洩到我身上,以、依順位,我組長不在,我必須代理組長一切業務。
需要案例之三:
誠徵因「主棺材量拳」造成業務、生活、權益上受損、不便、擾人的案例。主要是因為主
官裁量權沒有規範、沒有原則、沒有法源依據,軍中最令人詬病便是法盲橫行,無依法行
政之基本觀念。許多事件的發生大多因「主官裁量權」導致,這種沒有依據只有命令,甚
至只因為個人喜好,讓全體官兵弟兄必須像紫禁城內的宮女、妃子,天天揣測聖意,服侍
皇帝。以公家機關或企業類比,主管的吃喝拉撒和底下員工根本沒有關係,相較之下,軍
中到處都是四郎和他的蘇公公。
Ans:依據國軍官兵獎逞條例,單位第一,例如陸軍一個師或獨立旅,以少將為主管。
海軍要以支艦隊長,少將為主管。空軍要以聯隊長,少將為主管。才能算一個單位。
自願役、軍官、士官級士兵,還有義務役軍官及士官,
與作戰業務有關,兩隻小功,非作戰業務,一隻小功。
一般義務役補充兵員,單位第一,直接三大功掛勳表揚。
我因服役期間,秉持在營為良兵,在鄉為良民為理念。
我因服役期間,單位第一拿太多次,"害"我的連長被連坐記小功。
不但處心積慮想把我弄死,甚至弄不死我,還找別的單位找我麻煩。
我服役期間至少被記120支大功以上,本人留言、自負法律責任。